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
青島新聞網8月14日訊 (記者 張萍)今天下午,市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處長李紅軍“網絡在線問政”,就生育登記和生育證辦理等問題回答網友提問。
生育登記去哪裡辦,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記者在網談中獲悉,根據2016年1月22日新發布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符合條件的夫妻可以到夫妻一方戶籍地或《居住證》辦理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辦理。
辦理生育登記,申領《生育服務手冊》,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或居住證等其他身份證明材料)(二)生育後登記的,提供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記錄或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已有兩孩,再生育需要審批
有網友咨詢:生育三孩需要哪些手續?
據李紅軍答複,若是符合省條例第二十條再生育規定的情形,經過生育審批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第二十條規定的六種情形有:
(一)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女方又懷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網友咨詢:兩個子女都是殘疾人的話,再生育可以生幾個?
李紅軍答複說,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這裡所說的病殘兒是指因先天(包括遺傳性和非遺傳性疾病)或後天患病、意外傷害而緻殘,目前無法治療或經系統治療仍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且需要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鑒定機構确診為非遺傳性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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