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目前的工齡又叫做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又分為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交費年限兩種。
實際繳費年限很好理解,就是大家實際交費的時間每交一個月就算一個月。
但是我們的視同交費年限就非常麻煩,必須要根據檔案記載來确定視同繳費時間。
一般來說有這樣的四大類人,可以通過檔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第一類,建立社保制度之前的國有企業固定工,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就被認為視同交費年限。
第二類,上山下鄉的知青,從上山下鄉開始直到返城,都視同繳費年限。
第三類,就是建立軍人保險制度之前退伍的軍人。2012年7月1日,我們的軍隊保險法出台之後,退役的士兵都有我們的軍人保險了。而之前退役的都憑檔案記載的入伍時間确定視同繳費年限。
第四類是2014年10月之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連續工齡。2014年10月,我們實施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隻要是存在國家認定連續工齡的,都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一般來說,我們的視同交費年限跟我們實際繳費年限不會重複。隻要累積計算就行。但是檔案記載的累計交費時間,如果出現重複的話,将會清退重複交費的實際交費年月。
實際操作中隻要我們帶着本人檔案去社保部門做好視同繳費工齡認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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