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針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者英國簽證及國籍的辦理,英國内政部更新了部分簽證條款。按照新規,“人在香港賺錢,在英國拿國籍”的操作将不被允許。
圖源:香港《南華早報》
7月,英國政府宣布,2021年1月開始将推出名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特别簽證,向BNO持有者及其近親提供入籍途徑。
就在8月3日,據英國政府官網顯示,英國内政部當天更新簽證部分條款。新增内容要求,如果BNO持有人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了英國簽證,則必須在簽證生效前,與其家人一同入境英國。
此外,按照英國簽證及移民規定,申請人自入境英國後,每12個月内離開英國的時間不得多于180天。
結合上述的規定,這意味着BNO護照持有者将無法把子女、配偶送到英國拿簽證和國籍,自己則留在香港工作,再等親屬拿到國籍後以“親友投靠”的方式取得國籍。
按照英國政府宣布的規定,BNO護照持有者及其近親可以家庭為單位,獲得5年的特别簽證。這5年内,簽證持有人可以在英國工作或入學。5年簽證到期後,可申請在英永久居留權,再過1年則可以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随着8月3日的新規公布後,對于想借助上述途徑取得英國國籍的BNO護照持有者,将必須确保自己在英國境内能找到擁有穩定收入的工作,并按要求在英國境内待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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