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有關升官降職的詞?一、表“授官、做官”的詞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後向上薦舉,任以官職如①《晉書•謝安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②《宋史•辛棄疾傳》:辟江東安撫司,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文言文中有關升官降職的詞?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表“授官、做官”的詞
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後向上薦舉,任以官職。如①《晉書•謝安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②《宋史•辛棄疾傳》:辟江東安撫司
參議官,留守葉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職(一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①李密《陳情表》:尋蒙國恩,除臣冼馬。②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③《南史•虞願傳》: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
3.察考察後予以推薦、選舉。如《三國志•吳主傳》:郡察孝廉,州舉茂才。
4.薦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如①《宋史•侯可傳》:韓琦鎮長安,薦知泾陽縣。②《漢書•平帝紀》:諸有藏及内惡未發而薦舉者。③《譚嗣同》:公以學士徐公緻薦,被征。
5.舉由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如①《左傳•宣三十年》:舉不失德,賞不失勞。②《文選•陳情表》: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③範晔《後漢書•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④《左傳•襄公三年》:舉其偏,不為黨。
6.授授予官職。如①《漢書•翟方進傳》:遣使者持黃金印,赫發繼,朱輪車,即軍中拜授。②《宋史•辛棄疾傳》:召見,嘉納之,授承務郎、天平節度掌書記。
7.選通過推薦或科舉選拔任以官職。如《史記•李将軍列傳》:李陵既壯,選為建章監,監諸騎。
8.起重新啟用,任以官職。如①《元史•賈魯傳》:魯居喪服阕,起為太醫院都事。②《戰國策》:起樗裡子于國。
9.複恢複原職務。如《後漢書•張衡傳》:順帝初,再轉複為太史令。
10.征由朝廷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職。征召,特指君招臣。如①《後漢書•王渙列傳》:歲餘,征拜侍禦史。②範晔《後漢書•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③梁啟超《譚嗣同傳》:君以學士徐公緻靖薦,被征。
11.仕做官。如《論語•子張》:學而優則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職。如《孔雀東南飛》: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閣。
13.仕進進身為官。如《晉書•許邁傳》:邁少恬靜,不慕仕進。
14.任擔負、擔任。如《史記•蒙恬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内謀。
二、表“調動、補任”的詞
1.改改任官職。如《宋史•範仲淹傳》:(範仲淹)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2.調、徙、轉調動官職(特定語境下可以表示升職或降職)。如①《史記•袁盎晁錯列傳》:調為隴西都尉。②《史記•淮陰侯列傳》:徙齊王信為楚王。③範晔《後漢書•張衡傳》:衡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辄積年不徙。④《史記•高祖本紀》:徙韓王信太原。⑤《隋史•徐文寶傳》:文寶處法平允,考績連最,轉大理正。⑥《宋史•理宗紀》:程大元、李和以下将士六百一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⑦《張衡傳》:再轉,複為太史令。
3.遷調動,重新任命。一般情況下,“轉遷”“遷調”表示調職;“右遷”“遷除”表示升職;“左遷”“遷谪”表示削職降等。如範晔《後漢書•張衡傳》:公車特征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又如《史記•太史公自序》:不韋遷蜀,世傳呂覽。
4.累遷表示多次調動。如範晔《後漢書•趙咨傳》:累遷敦煌太守。
5.放京官調任地方官。如梁啟超《譚嗣同》:既而胡即放甯夏知府。
6.出京官外放,與“放”意思相近。如範晔《後漢書•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
7.補補任空缺官職。如①《漢書•蕭望之傳》:遷補太守卒史,舉賢良為大司農丞。②《漢書•蕭望之傳》:是時選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③《漢書•王尊傳》:太守察王尊廉,補遼西鹽官長。
8.蔭補靠先人的業績補缺做某官。如①《新唐書•李德裕傳》:以蔭補校書郎。②《梅聖俞詩集序》:予友梅聖俞,少以蔭補為吏,累舉進士。
三、表“升官、加封”的詞
1.拜按一定禮節授予(任命)官職,一般用于升任高官。如①《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②《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③《史記•淮陰後列傳》:至拜大将,乃韓信也,一軍皆驚。④《指南錄後序》:于是辭相印不拜。
2.晉、進晉升官職,提高職位或級别。如成語“加官晉爵”。
3.加加封,即在原來官銜上增加某種榮銜,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權。如《宋史•辛棄疾傳》:平劇盜賴文政有功,加秘閣修撰。
4.超遷越級升遷。如①《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孝文帝說之,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夫。②《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今陛下以啬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随風靡靡,争為口辯而無其實。
5.擢在原官職上提拔官職。如①《南史•何遠傳》:武帝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②《戰國策•燕策》: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6.超擢破格提拔。如梁啟超《譚嗣同》:奏對稱旨,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
7.陟提升官職。如諸葛亮《出師表》: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8.升提升。如梁啟超《譚嗣同》:旋升甯夏道。
9.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如①《漢書•趙充國傳》:拔之為後将軍。②《文選•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10.提提拔。如《北史•魏收傳》:提獎後輩,以名行為先。
四、表“貶官、免官”的詞
1.貶①降低官職,降級。②降職并外放。如①《三國志•諸葛亮傳》: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②《新唐書•柳宗元傳》:貶邵州剌史,不半道,貶永州司馬。③《舊唐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
2.竄放逐、貶官。如①王勃《滕王閣序》:竄梁鴻于海曲,豈乏明時。②韓愈《進學解》:暫為禦使,遂竄南夷。
3.放一般指由京官改任地方官。如梁啟超《譚嗣同傳》:既而胡即放甯夏道。
4.谪降職,封建時代把高級官吏降職并調到邊遠地方做官。如範仲淹《嶽陽樓記》: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5.遷放逐,流放。如《屈原列傳》:頃襄王怒而遷之。
6.左遷降職貶官,特指貶官在外。如柳宗元《送李渭赴京師序》:過洞庭,上湘江,非有罪左遷者罕至。
7.左除、左降、左轉降職。如《新唐書•裴延齡傳》:帝怒,乃罷(陸)贽宰相,左除 (張)滂等官。
8.出離京為官,一般指貶官(與“入”相對,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為榮),有時也指平調。如①《晉書卷二十八》:韋仁約彈右仆射褚遂良出為同州刺史。②《後漢書•張衡傳》:永和初,出為何間相。③《晉書卷二十八》:遷侍中,以出為征虜将軍。
9.出宰京官外放出任地方官。如《後漢書•明帝紀》: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裡,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
10.黜、绌廢掉官職。如①《國語•晉語一》:(晉獻)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②《司馬遷〈屈原列傳〉》:屈平既绌。③高啟《書博雞者事》:台臣慚,追受其牒,為複守官而黜臧使者。
11.免罷免官職。如《史記•呂後本紀》:王陵遂病免歸。
12.奪削去,罷免。如高啟《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五、表“辭官”的詞
1.告老官員年老辭職。如蔡邕《陳太丘碑文》:時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懸車告老。
2.解官辭去官職。如《宋史•包拯傳》: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
3.請老古代官吏請求退休養老。如《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
4.乞身古時認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稱請求退職為“乞身”。如《後漢書•李通傳》:時天下略定,通思欲避榮寵,以病上書乞身。
5.乞骸骨古代官吏請求退職,意思是使骸骨歸葬故鄉。如①《後漢書•王龔傳》:龔在位五年,以老病乞骸骨。②《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
6.移病上書稱病,為居官者請求退職的委婉語。如《漢書•疏廣傳》:即日父子俱移病,滿三月賜告。
7.謝病托病引退或謝絕賓客。如《戰國策•秦策三》:應候因謝病,請歸相印。
8.緻仕交還官職,即退休。如《新唐書•白居易傳》:以刑部尚書緻仕。
六、表“兼職、代理”的詞
1.假臨時的、代理的。如①《史記•項羽本紀》: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将軍。②《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将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餘人俱。
2.兼兼任,同時監管。如①《宋史•李綱傳》:積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禦史。②《舊五代史•甘荷餘傳》:未幾,移鎮青州,就加兼中書令。
3.領兼任(較為低級的官職)。如①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郐州。②《南史•虞願傳》: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
。
4.判高位兼任低職或以京官出任地方官。如《宋史•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5.權暫時代理官職。如①胡仔《苕溪漁隐叢話》:韓愈吏部權京兆。②《宋史•李綱傳》:積官至監察禦史,兼權殿中侍禦史。③《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以京官權知,三年一易。
6.攝暫代官職。如《新唐書•杜如晦傳》:俄檢校侍中,攝吏部尚書。
7.署暫任、代理官職。如《三國志•諸葛亮傳》:以亮為軍師将軍,署左将軍府事。
8.守代理官職。如《三國志•王修傳》: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為主簿,守高密令。
9.行代理官職。如①《三國志•武帝紀》:太祖行奮武将軍。
②《泷岡阡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
七、與官員任職相關的詞
1.知主持。如①《宋史•黃庭堅傳》:知舒州。②《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子産其将知政矣。
2.典主持;主管。如《書•堯典》:命汝典樂。《三國志•吳儀傳》:專典機密。
3.主主持,掌管。如①《世說新語•政事》:有劫賊殺财主,主者捕之。②方苞《獄中雜記》:主縛者亦然,不如何欲,縛時既先折筋骨。
4.視事官吏到職開始工作;在任。如範晔《後漢書•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
5.下車新官到任。如《後漢書•張衡傳》:衡下車,治威嚴,整法度,陰知奸黨名姓,一時收禽,上下肅然,稱為政理。
6.坐:因犯……罪或錯誤。如《漢書》:群臣坐陷王于惡不道,皆誅死者二百餘人。
7.封指帝王将爵位或土地賜給臣子。如《新唐書•魏微傳》:拜谏議大夫,封巨鹿縣男。
8.秩滿官吏任期屆滿。如①《南史•虞寄傳》:前後所居官,未嘗至秩滿,裁朞月,便自求解退。②《陳書•袁樞傳》:其年秩滿,解尹,加散騎常侍,将軍、尚書竝如故。
9.行部巡行部屬(漢制,刺史常于八月巡視部署,考察刑政,稱為行部)。如《後漢書·郭伋傳》:漢,郭伋字細侯,茂陵人,為并州守。素結恩德。後行部至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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