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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橋勞務市場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9 20:13:00

在南京市雨花台區西善橋街道辦事處對面,沿205國道有一處自發形成的“馬路勞務市場”,被當地人稱為“西善橋勞務市場”。每天淩晨,這裡就會聚集着近百名外來務工人員。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發現,早在2017年,該勞務市場就曾因用工争議、環境髒亂、交通堵塞等問題被取締。從媒體公開報道中可以看到,今年3月,“西善橋勞務市場”又一次被取締,然而取締後沒多久,這裡又恢複了往日的“熱鬧”。連日來,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多次暗訪“西善橋勞務市場”,并作為一名“小工”進入工地幹活,做了一天“工地打工人”,賺了190元。

淩晨4點的“馬路勞務市場”

人群大量聚集,很少有人戴口罩

7月27日淩晨4點,記者來到“西善橋勞務市場”。這裡已經熙熙攘攘聚集了很多求職者,他們大多年逾五旬,很少有人戴口罩,有的人坐在馬路牙子上,左手拿着安全帽,右手挎着綠呢子布包;有的人躺在地上,蓋一層薄薄的棉被,身旁放着前一晚吃剩的飯菜;還有的人騎着電動車停在馬路上,占了一半的道路。

馬橋勞務市場(西善橋勞務市場)1

工人躺在路邊休息

天還未亮,路邊的早餐店已開始售賣熱氣騰騰的豆漿和香氣撲鼻的酥油餅,不時傳出“老闆,來5塊錢油餅”的聲音。還有的人三三兩兩,打趣地讨論最近一段時間的收入。一盞茶工夫後,“招小工,招小工”“大工站到這邊來,等人齊了一起上車”的聲音響起。汽車和電動車刹車的聲音、早餐店門前的買賣聲、人群的讨論聲……馬路市場瞬間嘈雜起來。

當地居民王大姐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西善橋勞務市場”具體形成時間不詳,“工人們每天早起幹活挺辛苦的,他們很早就在這兒‘吵鬧’,非常擾民,尤其是家裡有正孩子和老人,很受影響。”記者注意到,此前也有當地居民在網上爆料稱,“太亂了,缺乏管制,夜裡兩三點就開始吵鬧。”還有居民抱怨,“每天一大早吵死了,勞務市場設在哪兒不好,非要設在居民區附近。”

有老闆介紹才能有合适的工作

無需證件、不簽勞動合同

老家安徽的周大叔做日結工已經10年。他告訴紫牛新聞記者,這兒早上人特别多,如果和老闆(負責到勞務市場招人)關系不熟或者沒有老闆電話,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這兒的人都是臨時工,來一輛車,如果你擠不上去,根本沒有活幹。你隻有往前擠,擠進去了,才可能有活幹。如果你不往前擠,老闆根本不會找你。”

周大叔稱,這裡需要的工種五花八門,大多是日結工,每日工資有300多元的,也有200多元的,還有一百七八的,但大多是重體力活,如攪拌混凝土、砌牆、搬運雜物等。記者看到求職者都自帶安全帽,看來這是求職者的“标配”,記者就在路邊的五金店裡花5元買了一頂安全帽。

早上5點一刻左右,紫牛新聞記者按照周大叔傳授的打工竅門,擠到一位招小工的老闆面前,詢問他小工的工作情況。

這位老闆說:“都是一些零碎的活,婦女都可以幹,小夥子也可以幹的。”就這樣,談妥後,記者成功找到了工作,成為了一名“小工”,老闆讓記者站到了他身後。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這位老闆身後圍着一二十位拿着大包小包的中年婦女,還有幾位男子。

記者和身旁的一位大叔老盧聊起了天,他是徐州睢甯人,和老婆一起來南京打工,今年沒有回過老家。記者從他口中得知了一些工作情況:工資是日結,每天190元,他聽老闆說今天要70多位小工,大家不用擠,每個人都有活幹。他笑着說:“不用提供證明,也不需要簽合同,一會車來了,你跟着上車就行了。”

一輛車裡擠了25位農民工

主要做重體力活

過了10多分鐘後,另一位老闆從一輛面包車上走下來,招呼人上車。記者跟在他後面走進了一輛面包車,這輛車的前後各有一輛面包車,車裡都是工人。這位老闆剛打開面包車的後車門,一股汗臭味撲面而來。面包車裡的座位都被拆除,放滿了木凳子、小馬紮和廢舊椅子。車裡人挨着人,有的人抱着背包,有的人拿着水壺,還有的人把安全帽抱在懷裡,但還有人往車上擠。一位師傅數了一下,足足有25人。車中間的人紛紛喊道:“别上了,擠不下了!”

記者上車時是5點,沒過多久就出發了。在車上短暫的時間裡,有的人坐着打盹,有的人低頭不語。雖然空調的溫度已調到最低,但車内依然又悶又熱。6時許,車輛行駛到南京市溧水區的一處建築工地,老闆先讓車輛前半部分人下車,然後又把車輛後半部分的人拉到另一處工地。随後,開車的老闆讓車上所有人下車,并帶大家進了工地。

馬橋勞務市場(西善橋勞務市場)2

記者進入工地所見

記者跟随衆人走到了工地門口,保安并沒有詢問什麼,也沒有檢查任何證件,隻是不斷提醒:“沒戴安全帽的人不能進工地。”記者随後和另外幾人跟着一位帶班師傅走進了一棟正在施工的大樓,大樓高約5層。上午主要搬運石磚,把磚放到腳手架上,供大工砌牆用。石磚長約半米,搬運起來很吃力。下午記者跟着一位師傅攪拌混凝土,把混凝土放到鏟鬥裡。

“這個工地上的活攆得比較緊!”這是衆人對該工地的評價,工作一個接一個,能停下來休息的時間很少。在這一整天裡,記者這樣的小工主要是搬磚和攪拌、運送混凝土,而大工則從事一些技術活,如砌牆等。午飯是在工地食堂吃的,記者花了10元買了一份盒飯,裡面有一個雞腿,還有黃瓜、玉米等素菜,米飯可以随便吃。但天氣很熱,記者并沒有吃太多,随後到工地超市買了兩大桶1.5L的礦泉水,價格和外面一樣都是3元。中午休息的地方很簡單,就在工地上,随便鋪一張紙闆就是床了,睡覺的枕頭是喝完的礦泉水桶。

馬橋勞務市場(西善橋勞務市場)3

工地的午飯

傍晚結算工資,一天掙了190元

沒有熟人介紹,工資會偏低

到了下午5點,準時收工,記者随工人到工地門口等待來時的面包車。面包車一到,衆人便帶着大包小包湧進了車裡。在回去的路上,車内的氣味比來時更難聞,打工者身上的汗臭味夾雜着工地上建築材料的味道,讓人感到眩暈。

約一個小時後,面包車又回到“西善橋勞務市場”,停在馬路邊。打工者紛紛下車,到固定地點領取當天的工資,記者也拿到了一天的收入190元。結算工資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現金,但需要工人自己準備10元零錢;另一種是網絡支付,需要工人提前準備好收款碼。拿到工資後,不少人進了馬路兩旁的飯店和超市,吃晚飯,買一些日用品。

一天活幹下來,記者感到十分勞累,腰酸腿疼,和拿到工資的同伴聊了起來。當了10多年日結工的許大姐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幹活之前需要先談好價錢,如果覺得錢不合适,就可以不幹。”許大姐稱,工地上的男小工工資比較高,一天基本上是270元,還有的人是280元,“他隻給你190元,老闆中間了賺了很多錢。”

馬橋勞務市場(西善橋勞務市場)4

工人們在工地忙碌

年近六旬的張大叔是安徽亳州人,在“西善橋勞務市場”已經找了兩年工作。張大叔表示,年齡大了,身體不如年輕人,正式工廠進不去,也做不了重活,隻能來這兒找工作,賺一些零花錢,“有40歲左右的壯勞力,每天可以拿300多元,但這樣的人很少,而且要有熟人。”

張大叔表示,剛來這兒的新人是不好找工作的,隻有時間長了,才能找到錢多的活,“新人一般隻能跟着老闆幹活,每天的工資會低30到50元,但都會給現錢。”周大叔稱,年輕人在這裡幹活不劃算,他勸記者到别的地方找個“正規”的活,“年輕人來這兒幹,掙的錢還不夠生活費。”

張大叔也表示,此前曾跟一位老闆幹了5天活,但至今都沒有結算工資,每次要工資,都會以“下次再給”拒絕。老盧稱,來這兒找工作的人一般都是同村人或者是親戚,如果遇到有的“老闆”不給工資,一般大家都會一起抵制他,不讓他在勞務市場招工。

業内人士:招日結工不合規

工人上崗需嚴格培訓

針對“西善橋勞務市場”的用工,一位業内人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除非是搶工期,實在沒有人了,工地才會這樣招人。現在一般不會這樣招人,他們來自山南海北,沒有經過安全培訓,無論是出于安全考慮,還是從疫情防控的角度,大型建築企業都不會找這樣的工人。”

該業内人士稱,隻戴一個安全帽就能進工地,這是不合規的,“工人上崗之前都要進行安全培訓,還要考試,考試合格才能上崗,并且進行體檢。正規一點的單位都不會這樣,工人進廠都要提前報備,中高風險的地方工人根本就進不來。光戴一個安全帽直接上工地,出了事算誰的?”他還稱,工廠從勞務市場招聘日結工,把工資交給負責招聘的“老闆”,也就是到勞務市場招人的包工頭,一般不會簽訂任何勞務合同,每天按時給錢就可以了。

針對“馬路勞務市場”的用工情況,不少人提出了疑問,在這裡招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中出現傷害,責任誰來承擔?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咨詢了江蘇華才律師事務所陳妹律師,陳律師表示不簽訂勞動合同,有發包主體資格的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但可向實際承包人追償,按照過錯比例承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發包人、分包人(發包公司、分包公司)與雇主(包工頭)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四條,對于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質的組織或自然人的,最終的責任仍應由不具備用工主體資質的組織或自然人來承擔。發包人應和實際施工人對外向雇員承擔連帶責任,但發包人承擔的該項連帶責任并非終局責任,而是一種替代責任。發包人在對外墊付賠償款後,有權向實際施工人追償。發包人享有的追償權為法定的追償權。

億誠律師事務所葛棟律師也表示,《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産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如果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技術工程主管單位會對施工主體進行一定的處罰。”

到“馬路勞務市場”找工作的工人一般情況下年齡都偏大,葛棟律師稱如果農民工沒有到退休年齡進入工地工作,出了安全事故,是可以直接去找工作單位進行認定工傷。但是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要分兩種看法,一是他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他隻構成勞務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隻能找勞務市場裡的包工頭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如果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有可能認定與工作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并認定為工傷。(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闫春旭)

來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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