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裡百科詞條:人防車位是由人防工程改造而成的停車位,按照有關規定,開發商無權出售人防車位,但是可以出租車位獲取收益。由于人防車位用途、建築形态都與正常車位不同,停車環境差,也沒有産權,無法交易,所以不建議購買人防車位,如果确實有需要租賃即可。
本文知識點1、人防車位不适合購買
2、除了人防車位還有哪些車位?
3、人防車位和産權車位區别
一、人防車位不合适購買所謂人防車位,即是由人防工程改造而成的停車位,業主僅取得車位的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
國家為武裝力量建設、國防科研生産和其他國防建設直接投入的資金、劃撥使用的土地等資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國防目的的武器裝備和設備設施、物資器材、技術成果等屬于國防資産。
因此,人防工程應為國家所有,産權不屬于小區全體業主共有,也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無權出售人防車位。
同時人民防空法第五條規定:
國家對人民防空設施建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國家鼓勵、支持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因此,開發商在依法獲得人防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後,即可出租車位獲取收益。
二、除了人防車位還有哪些車位?對車位的使用權作了明确規定。大緻分為三類:
1,産權車位。開發商擁有明确産權的地下車位,可用于出售、出租或贈送,産權和使用權是統一的,一般産權年限為40-70年,也是唯一具有投資性質的車位。
2,公攤車位。在建築區域規劃内,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一般是地上車位。 它必須滿足業主的需要,而且它的面積是列入公攤面積的,所以這類車位使用權是歸全體業主的。
3,人防車位。是指國家人防工程内建設的車位,在不影響人防功能和滿足業主車位需求的情況下,投資建設方隻享有人防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不超過20年,僅用于出租獲取收益,國家戰時将會無條件征用。
三、人防車位和産權車位區别1、用途不同
人防車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護建築。而産權車位就是為了正常停車使用的。
2、建築形态不同
人防防護門(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圍合空間裡面的車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車位。産權車位沒有什麼特别的地方,是一般的車位形态。
人防工程主要為了保證在發生戰争或者城市有危險時,作為市民避難的場所,所以人防車位的位置一般比普通産權車位要更下一層,。很多新聞也有曝出,開發商為了省電,在人防車位裡面設置的通風系統非常差,車輛停留時間長,裡面都會長黴斑,還有部分出現通風管,燈管掉落等問題。對于業主來說,自己的車輛将會面臨折舊加速的質量隐患。
3、産權不同
人防車位是沒有産權證的,而且禁止開發商出售。若國家要征用,業主要無條件提供出來。而沒有産權,不能處置轉賣,房子拆遷,車位也得不到賠償。
産權車位是開發商用于出售給業主的,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與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一樣長。購買的時候應該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确認開發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
因此,由于人防車位用途、建築形态都與正常車位不同,也沒有産權,因此不建議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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