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師評職稱的規定?北京日報客戶端 | 實習記者 何蕊,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教育部教師評職稱的規定?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北京日報客戶端 | 實習記者 何蕊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高質量建設,健全教師标準體系,在職務(職稱)晉升、教育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向“雙師型”教師傾斜。
通知明确,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主要适用于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課教師、校内其他具有教師資格并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參照實施。
還應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衡量“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的第一标準,強化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的考察,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響期内不得參加“雙師型”教師認定,已認定的應予以撤銷。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做到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要突出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績。要熟悉行業企業情況,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以及行業企業工作經曆或實踐經驗。
為促進持續發展,教育部明确要制定激勵政策,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動态調整機制,根據教師不同能力條件分級認定,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走“雙師型”發展道路。在職務(職稱)晉升、教育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應向“雙師型”教師傾斜,課時費标準原則上應高于同級别教師崗位。
根據“雙師型”教師不同階段發展需求,要精準提供教育教學、崗位實訓、企業實踐等機會。要鼓勵“雙師型”教師取得行業領域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聘行業領域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要結合學制和專業特點,對“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進行不超過5年一周期的複核,突出聘期内崗位業績考察,促進教師知識技能持續更新。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基本标準并結合本地具體情況,以及不同教育層次、專業大類等,參照制定修訂本級“雙師型”教師認定标準、實施辦法。認定工作實施主體應根據認定對象具體情況,制定“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細則,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實施。結合各地開展“雙師型”教師認定相關工作的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充分用好各級各類宣傳平台,及時總結宣傳“雙師型”教師認定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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