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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一級重點瀕危野生保護動物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3 05:23:53

國家一級重點瀕危野生保護動物?央廣網北京2月6日消息(記者周堯)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正式向公衆發布調整後的《名錄》較1989年的《目錄》出現了哪些新變化?調整的依據是什麼?,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國家一級重點瀕危野生保護動物?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國家一級重點瀕危野生保護動物(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發布)1

國家一級重點瀕危野生保護動物

央廣網北京2月6日消息(記者周堯)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正式向公衆發布。調整後的《名錄》較1989年的《目錄》出現了哪些新變化?調整的依據是什麼?

調整後的《名錄》,共列入野生動物980種和8類,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234種和1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746種和7類。

與原《名錄》相比,新《名錄》主要有兩點變化:一是原《名錄》物種全部予以保留,其中豺、長江江豚等65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為國家一級,熊猴、北山羊、蟒蛇3種野生動物因種群穩定、分布較廣,由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二級;二是新增517種(類)野生動物,其中,大斑靈貓等43種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狼等474種(類)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原常務副主任蔣志剛介紹,30多年來,野生動物保護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比如1989年的時候,中國大概隻有1100種左右鳥類,現在有1400多種;哺乳動物原來大概有500種,現在已經有将近700種;兩栖爬行類的數量翻了番,到了500多種。”

蔣志剛說,32年間,我國在野生動物的觀測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這也為此次的《名錄》調整奠定了技術基礎。“比如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紅外自拍照相機,不可能拍到那麼多影像,現在很多動物我們基本上都拍到了,中國現在的1400多種鳥類都拍到了。”

此次《名錄》的大調整總體呈現兩個關鍵詞的變化,即“新增”和“調整”。北京林業大學野生動物研究所教授時坤表示,此次将狼納入保護名錄非常及時。狼作為對牲畜有威脅的物種,在不少地方并不能獲得人們的認可,未納入保護名錄之前缺乏保護措施,若幹年前狼的種群就已經出現了大幅下降。

那麼,《名錄》的調整,一升、一降之間,究竟有着怎樣的依據?北京師範大學動物學教授、中國動物學會副理事長張正旺說,《名錄》的調整主要依據瀕危性、珍貴性、相似性、預防性、兼容性和關注度等六個方面的原則,而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動物的升級或者降級往往都是同時滿足若幹個原則。他解釋:“瀕危性原則,首先要考慮瀕危狀況的一些風險;珍貴性原則,它在生态系統以及科研文化和社會中的價值;預防性原則,盡管它有一定的規模,但因為過度利用,導緻種群下降非常快;相似性原則是為了執法方便,因為有些物種隻有專業人員能夠分出來,一些公安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分不出來,我們把這一類列入《名錄》;關注性原則,是指社會廣泛關注的、需要進行保護的物種,我們将其列入《名錄》。”

蔣志剛介紹,《名錄》調整既要合乎目前保護形勢,又要對野生動物物種生存狀況進行客觀評價,用科學數據來支撐保護級别的調整,甚至有些時候還不得不考慮實際。他說:“我們還參考了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該名錄是環保部與中國科學院2015年發布的。其對于某物種是不是瀕危、有滅絕的風險還是很安全等,有一個測量的客觀标準。”

此次《名錄》的調整是我國32年來的首次大調整。專家學者究竟為《名錄》的調整進行了怎樣的論證和研究?從《名錄》到“保護”還有哪些路要走?

經國務院批準,原林業部、農業部于1989年1月14日首次發布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明确了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範圍。但發布至今32年,除于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類、穿山甲所有種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外,沒有進行系統更新。張正旺教授表示,在這期間,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相關部門組織各領域專家組進行過多次研讨。

“我印象中最早的一次論證應該是在90年代,中國林科院曾經組織陸生野生動物方面的專家進行過論證。2008年的時候,國家林業局請相關的專業協會提供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調整意見。2009年1月份,中國動物學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了論證。2018年1月份,我還在南極中山站考察,那時候我就收到征求社會意見的郵件。社會意見來了以後,又組織專家對這些意見進行梳理,然後形成了一個相對比較完善的版本。”張正旺教授說。

然而,野生動物的保護僅僅發布《名錄》還隻是邁出了關鍵性第一步,從《名錄》到“保護”,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張正旺教授建議,做好相關銜接工作,先從新《名錄》的培訓宣傳工作開始。“比如執法人員要了解這些調整、熟悉這些物種,另外,國内外對這些物種都非常關注,我們也希望國家主管部門加強對這些物種種群的動态監測。”

蔣志剛也建議,在嚴防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這條利益鍊上,有關部門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違反保護規定的,比如非法傷害、獵殺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罰則,相應的司法解釋也需要跟上,另外,市場監管以及馴養管理等都需要有新的變化。此外,對于那些列入《名錄》的物種必須制定物種拯救計劃。”

根據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每5年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對《名錄》進行調整,報國務院批準公布。張正旺教授呼籲,期待在此次大調整的基礎上,《名錄》可以真正迎來5年一評估的良性循環,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共同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局面。“從上一次調整到現在32年,我們不希望曆史重演,我希望建立起一種很好的機制,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每5年進行一次調整。”

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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