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獲悉,已報名參加公共營養師考試的職業技能鑒定并完成繳費的考生,凡自願選擇放棄鑒定的,可退回當次職業技能鑒定費。
據介紹,市職業技能鑒定辦公室明确,2016年12月10日公共營養師所有科目均參加鑒定的考生才符合退費條件。即日起至4月30日需提交相關資料,逾期不受理。
個人報考的考生需自行将資料提交到東莞市職業技能鑒定辦公室,集體報考的考生将資料提交到培訓單位,由報考單位統一提交。所需材料包括退庫申請及依據、退庫申請審批表等。(記者 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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