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孟子日課》第71節。歡迎你留言交流。
“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籍也。
龍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兇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終歲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使老稚轉乎溝壑,惡在其為民父母也?
夫世祿,滕固行之矣。《詩》雲:‘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在此講的夏商周三代的稅收制度,貢、徹、助。
夏代的的制度,是每人一丁受田五十畝,征其五畝之租,這叫貢法。貢,是自下貢上,是規定每年固定繳納多少。
殷商開始實行井田制,以田六百三十畝劃為九區,每區七十畝,中為公田,其餘八家各分一區,使之同治公田,以供國家之用,而不再另對私田收稅,這叫做助法。助,即籍,也就是借,是借助八家之力以助耕公田的意思。
周代的稅收制度,每人一丁受田百畝,固定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徹,是通融均一,開始通力合作,有通融之意;繼而計畝均分,有均一之意。
三代都實行什一稅制,輕重适中,公私兩便。而後世橫征暴斂,百姓終年勞累,也隻能滿足公家之稅,而無法解決自己之溫飽。孟子接着引古之賢人龍子的話說:
田稅是最好是助法,最不好是貢法。
貢法,是比較曆年的收成得一個平拘束。不論豐年和災年,都按此征收。豐年,粒米狼藉,多征收一點也不算暴虐;但是災年,收貨不多,還不夠第二年肥田的費用,也非要收滿那一定的數不可。如此,豐年少收,百姓不以為恩;災年足收,事百姓仇視你。國君為民父母,本該體恤百姓,卻使他們整年辛苦勞作,連父母都不能養活,還得借高利貸湊足納稅的數目,終于一家老小抛屍露骨于山溝裡。作為百姓父母的作用在哪裡呢?
凡人臣有功于國者,其子孫世代都食祿,這叫做世祿。世祿是養貴族,井田養百姓,這兩種事是王政之本。如今滕國已經實行了世祿之制,還沒有實行助法。《周詩·大田》中說:
願天下雨先下到公田裡,然後在落到私田。
周朝實行的也是助法,百姓先公後私之意很明顯。國家讓百姓得到實惠,百姓心中自然裝着國家。納稅是必須的,如何納稅才能利國利民,卻是值得考慮的問題,曆代王朝也都在尋求解決之道。如馬克思所言:
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
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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