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許多會計申報1月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時發現有些員工的累計減除費用是6萬,有些員工是5000元,這是怎麼回事呢?帶着疑惑,跟随小編一起了解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文件規定: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内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注欄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首先我們先看下固定資産一次性扣除的具體規定。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份都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看完文件,有些朋友還是不太理解吧,沒事,小編為大家舉例說明:
例1:
小王2021年1月至12月都在A公司任職,A公司每月都為小王做全員全額申報,小王2021年全年工資收入包括獎金為45000元,2022年還在A公司任職,則小王2022年1月可以享受累計減除費用按6萬扣除。
例2:
小李2021年1月至12月都在A公司任職,A公司每月都為小李做全員全額申報,小李2021年全年工資收入包括獎金為65000元,2022年還在A公司任職,則小王2022年1月不享受累計減除費用6萬,實際按減除費用5000元扣除。
例3:
小張2021年2月至12月在A公司任職,全年收入55000元,小張2022年還在A公司任職,則小張不享受累計減除費用6萬扣除,實際按減除費用5000元扣除。
看完上述理論知識,實際如何操作呢,一起來看看。
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工資薪金為例:
一:選擇2022年1月所屬期,進入“綜合所得申報”-“正常工資薪金所得”報表,系統彈出對應提示信息。
二:點擊“立即确認”,系統帶出符合政策條件的名單,“是否直接按照6萬元扣除”默認為“是”,扣繳義務人核對無誤點擊“确認”。
三:核對無誤點擊“确定”
四:填寫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收入後,點擊“稅款計算”,“累計減除費用”為60000,确認後點“申報表報送”。
更多問題可在評論區留言噢!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