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社保退休最低要求是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萬一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夠15年,能補齊社保年限嗎?需要什麼條件?補繳需要什麼材料呢?
說到社保補繳問題,有的靈活就業人員表示,有的地方不能補繳,有的地方能補繳,到底什麼情況呢?實際上,自始至終,社保補繳關系着老百姓的退休利益,代表着退休年齡時能不能領到退休金,能不能享受醫保退休待遇,所以說,社保補繳非常關鍵,社會關切度比較高。
社保
答案來了,原企業工作人員滿足一個條件,可以補繳社保年限,還有一個好消息,請及時轉告家人。這個條件就是勞動關系續存期間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未繳費。實際上,2021年以來,新的社保政策釋放了2點補繳消息,一個是違規補繳不能搭順風車補繳;另一個是正規補繳仍然給予補繳,比如勞動關系續存期間應參保未參保人員,其中,補繳又分3年内補繳和3年外補繳。
最終能不能補繳養老保險關系?歸根結底還是要看一個關鍵條件,那就是勞動關系續存期間是否真實,也就是原始性、真實性、可追溯性。換句話說,符合條件的,敞開門補繳,不符合條件的,找誰都沒有用,特别是明年起,全國社保聯網,違規補繳實時核查糾錯,誰辦誰負責。
申報補繳材料對于有過企業工作經曆的,建議梳理一下存不存在勞動關系續存期間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未參保繳費的。如果有,恭喜你可以申請勞動關系續存期間的社保關系補繳,維護自己社保權益。下面從社保累計補繳年限3年内和3年外補繳所需材料進行分析。
社保繳費
(一)累計補交年限不足3年的補交材料:1、勞動合同;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表、報名表等招工記錄;5、考勤等記錄等。
(二)一次性或累計補交年限超過3年的補交材料:除了以上補繳材料外,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相應文書。同時強調文書不能事後補辦的形式出具。
還有一個好消息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注意一個條件,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退休,什麼條件呢?有什麼政策依據呢?實際上,政策依據還是社會保險法,政策規定在社會保險法出台前,也就是2011年7月1日前,繳納過社保,同時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順延繳費5年後,累計社保繳費年限仍不夠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換句話說,符合一次性補繳條件的,55歲、60歲、65歲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這個就是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的好消息。
退休金
總之,對于有過企業工作經曆,在勞動關系續存期間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未參保繳費的,不管現在勞動關系是在企業還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都可以依法申請補繳養老保險關系,維護自己正當的養老保險權益。另外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年限不夠15年的,不要慌,注意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條件。符合條件的,請及時到最終待遇地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确保自己及時領到退休金。
你那裡社保補繳政策是如何規定的?你符合補繳?歡迎大家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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