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為了促進糧食生産和農民增收、推動農業農村發展,開始在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推行“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補貼的改革試點,2016年起在全國範圍内全面推行。而這項改革中有個亮點,就是補貼對象要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其中這個家庭農場就是屬于重點傾斜的對象,一時把家庭農場這個農村的新型經營主體弄得挺火。
家庭農場究竟是個什麼概念?我們農村從來幹農活都是一家人齊上陣,為了那一畝三分地,為了解決一家人的溫飽,所有的家庭成員包括小孩子都要參加種地,像這樣的家庭種植經營模式是不是家庭農場。憑什麼一家人都在種地為什麼就不叫家庭農場?
其實像過去我們農村這種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單位的經營模式,還真離家庭農場有點遠。家庭農場經營模式和家庭經營模式這兩種的區别就在“農場”上,過去的家庭經營,他的這個種植經營規模可大可小,人口少的地方所承包的土地就相對要多,人口多的地方所承包的土地則要相對少得多,而這個家庭農場就不一樣了。
家庭農場的性質和家庭承包經營相比,家庭農場更像一個企業,因為它突出的是農場。農場則是通過利用先進生産技術從事規模化的農業生産經營經營單位,對于過去分散的農業生産來說,家庭農場的重點在規模化上,在提升效益上,在農産品商品化上。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來給家庭農場下一個定義,即以家庭勞動力生産為主,通過流轉一定數量的土地實現規模化經營,并有效利用現代先進生産技術提升土地産出效益,實現農産品商品化以達到提高家庭農業經營收入目的的生産經營單位。
我想這個概念比較适合當下的實際,因為當前的農業生産經營現狀就是過度分散化、生産效益低、産品未實現商品化。尤其是我們的農戶生産出來的農産品,大部分均是用于一家人自給自足,少量用于銷售。農産品沒有真正的實現商品化,未得到有效包裝,産品賣不出或者賣不了好價錢,農民很受傷。
而如果通過實現家庭農場的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的經營,不僅可以提升土地産出效益,還能有效實現農産品商品化,提高農戶從事農業生産的收入,改善農業從業人員的社會地位。
當然了,未來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主體不隻是家庭農場,它應該是多元化的,比如農業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企業等等,規模化、科學化、集約化将是未來農業的發展趨勢。
作為家庭農場來說,這個新型的農業生産經營主體是在2008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報告中被第一次提出,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提出的目的都是為了鼓勵和支持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實現土地經營權有效流轉,達到規模化、科學化、集約化經營的目的。
而家庭農場的經營模式不僅是單純的種養殖,将土地作為農作物生長的場地,而是對土地的綜合利用,實現種植 養殖 休閑 娛樂的混合型經營。
為什麼國家這次要明确的提出補貼要向家庭農場傾斜,主要就是體現“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持誰”,促進糧食适度規模經營,強化耕地地力保護的保護力度。所以如果我們要獲得這項補貼,得趕緊申報為家庭農場。
對于目前很多地方的農村來說,其實很多家庭都符合申報家庭農場的這個标準,因為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都進城務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是要麼委托給自己的親戚或朋友在經營,要麼幹脆就抛荒廢棄。如果稍微轉化一下,把土地流轉給留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親戚朋友,那就可以申報為家庭農場了。
文|山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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