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爾佳面膜代理是真的嗎?中新經緯9月21日電 (孫慶陽 張芷菡)9月8日,深交所官網顯示,哈爾濱敷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敷爾佳”)創業闆IPO順利過會而近日,#148一盒的敷爾佳面膜成本僅10元#詞條霸榜熱搜,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敷爾佳面膜代理是真的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中新經緯9月21日電 (孫慶陽 張芷菡)9月8日,深交所官網顯示,哈爾濱敷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敷爾佳”)創業闆IPO順利過會。而近日,#148一盒的敷爾佳面膜成本僅10元#詞條霸榜熱搜。
這不僅讓消費者質疑面膜究竟是否物有所值,也讓部分投資者擔憂敷爾佳是否缺乏技術投入、上市“隻為圈錢”?
靠“眼球經濟”能維持多久?
敷爾佳為網紅品牌,其明星産品“黑膜”“白膜”風靡全網。其電商旗艦店顯示,上述兩款産品單盒的原售價分别為199元/盒(5片裝)與148元/盒(5片裝)。而根據敷爾佳回複深交所的問詢函,敷爾佳表示,2020年至2021年1-2月份,公司向哈三聯采購敷料單價分别為9.12元/瓶和9.8元/瓶,采購面膜單價為10.17元/盒和9.99元/盒。
另一方面,敷爾佳業績表現亮眼。根據招股書,2021年,敷爾佳營業收入16.5億元人民币;同期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8.06億元。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公司綜合毛利率達81.95%,較上年提升5.48個百分點。
然而,據招股書,2019年至2021年,公司4款醫療器械類産品收入增速整體呈現放緩趨勢。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趙喜龍表示,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對于無技術壁壘,主要依靠品牌營銷的網紅産品,長期的不确定性是顯而易見的。無技術壁壘代表沒有護城河,任何公司都可以複制。
“網紅産品是眼球經濟,大多數人都是喜新厭舊的,一陣風過後,如何保證産品的持續銷售,如何保證公司的持續經營都是問題。”趙喜龍稱。
根據敷爾佳披露數據,2021年,其研發費用僅為524萬元,當期營收占比僅為0.32%。這個數據遠低于行業平均的4.87%。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敷爾佳研發人員僅有6人。相應的,當期敷爾佳的銷售費用為2.64億元,其中,宣傳推廣費高達2.36億元。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侯賢平表示,作為一家醫美公司,研發投入幾乎為零,依托營銷打造網紅面膜産品,謀取高額利潤,難以走得長遠。醫美公司要想走得長遠,必須建立核心技術壁壘,沒有安全技術保障的醫美公司注定難以俘獲人心。
“醫美類公司營銷費用居高不下,為了擴大利潤,縮減研發費用出現了多起醫療事故,監管對于醫美類公司的監管也會逐步增強。”侯賢平提示道。
經銷模式是否涉傳銷?
據媒體報道,敷爾佳建立了以自然人經銷商為主的分銷聯盟系統平台,該模式已是敷爾佳銷售渠道的重要組成。2021年其10.86億元收入來自于經銷渠道,占比達65.83%。在這種模式下,成為經銷商的自然人幫助敷爾佳完成銷售,而敷爾佳則對應給予3%~30%的銷售額返利,作為銷售激勵。
盡管敷爾佳曾明确表示,公司聯盟經銷商向下遊客戶銷售不存在傳銷行為。但公司“自然人經銷 返利”的銷售模式還被市場質疑有“傳銷”的嫌疑。
對此,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陳麗莎表示,傳銷或變相傳銷的本質特征在于通過發展人員牟取主要利益。其中,“拉人頭”和“收會費”屬于直接通過發展人員牟利,而“團隊計酬”由于允許傳銷人員以其介紹加入的傳銷員的銷售業績作為計酬依據獲得報酬,還可以從其介紹加入的傳銷員再介紹加入的傳銷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提報酬,因而屬于間接鼓勵通過發展人員牟利。
根據敷爾佳的招股說明書,經銷人員的準入權限掌握在公司手中,敷爾佳公司對于經銷人員實行“準入門檻制度”和“業績淘汰制度”,進行準入的篩選和淘汰的懲罰。
“此種模式并不符合傳銷活動中以發展人員的數量為主要目的的特征。”陳麗莎表示,經銷人員通過銷售額來獲取“返利”,與真實的市場銷售挂鈎,并且按照此公式,經銷人通過付出勞動能夠實際享有該部分利益。而根據招股書,公司營業收入的絕大部分仍為産品銷售利潤,而非與“人頭”挂鈎的其他收入。
陳麗莎指出,招股說明書披露敷爾佳對于七種産品收取産品實行3%~30%“返利”,從形式上看,此種分銷返利行為可能涉嫌構成“團隊計酬式”的傳銷行為。但是,根據《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以銷售商品為目的、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單純的‘團隊計酬’式傳銷活動,不作為犯罪處理”。(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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