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嵘的物感論?作者:劉飛(安徽大學文學院教授),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鐘嵘的物感論?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作者:劉飛(安徽大學文學院教授)
鐘嵘《詩品序》論五言詩創作時指出:“故詩有六義焉,一曰興,二曰比,三曰賦。文已盡而意有餘,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六義”說源出漢代《毛詩大序》,其雲:“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根據漢儒的解說,“賦”是鋪陳直說,“比”和“興”皆是依托外物進行表達。比較來看,鐘嵘更重視“比”“興”,特别是“興”,把“興”置于首位加以特别強調,并直接從“文已盡而意有餘”的審美效果上進行解釋,這種處理方式頗耐人尋味,值得我們關注。筆者認為,鐘嵘之所以強調“興”,正是看到了這種表現手法所具有的特質,及對五言詩寫作的重要意義,同時,也想以此對當時五言詩寫作的弊端作出糾正。
首先,鐘嵘以“興”居首,是強調其所帶來的“文已盡而意有餘”的審美效果。對“賦”“比”“興”這三種詩歌表現手法,鐘嵘其實并非厚此薄彼,隻是要求對三者“酌而用之”。就當時五言詩寫作情況來看,“賦”的手法是不可或缺、最為重要的。《詩品序》雲:“五言居文詞之要,是衆作之有滋味者也,故雲會于流俗。豈不以指事造形,窮情寫物,最為詳切者耶?”鐘嵘把五言詩與四言詩比較,認為五言詩的表達功能更強,而五言詩之所以能做到指事造形,窮情寫物的“詳切”,貴在“賦”手法的運用。
但是,由此也會帶來問題,如果詩歌純用“賦”的手法,則會言盡意盡,言外無意,缺少令人回味的審美感受。正如《詩品序》中所說,“若但用賦體,則患在意浮,意浮則文散,嬉成流移,文無止泊,有蕪漫之累矣”。這樣“文已盡而意有餘”的審美意味也就被相對削弱。鐘嵘在《詩品》中,從“賦”的角度品評詩人詩作時,多示以批評态度。如《詩品上》評謝靈運詩,鐘嵘認為謝靈運因“興多才博”,而使得其詩歌寫作“内無乏思,外無遺物”,但也因此造成“頗以繁蕪為累”的缺陷。又如《詩品中》評顔延之詩“體裁绮密”,評謝朓詩“微傷細密,頗在不倫”,評張華詩“其體華豔,興托多奇”等亦是此意。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可反觀“比”“興”的作用。正如清吳喬《圍爐詩話》卷一所說:“比興是虛句活句,賦是實句。有比興則實句變為活句,無比興則虛句變為死句。”“比”“興”之所以具有虛句、活句的特點,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依托外物來表情達意,這樣使得詩歌不僅形象生動,詩歌語言也更顯含蓄蘊藉。
其次,“興”更能體現詩歌吟詠情性的本質。漢魏以來,抒情言志成為詩歌創作的重要傾向;詩歌的言情本質,也成為陸機、劉勰、鐘嵘等批評家之共識。鐘嵘基于漢魏以來詩歌創作的實際,對詩歌的抒情本質有深切的體察。(據有的學者研究《詩品》最初可能是一部詩歌選本,今天所看到的隻是序和具體的評語。據王叔岷《鐘嵘詩品箋證稿》、曹旭《詩品集注》等選錄的所評詩人的相關詩作來看,大多不離言志抒情。)相對于之前的有關論述,鐘嵘對吟詠情性的詩學觀點表述得更為充分。他在《詩品序》開頭就指出創作沖動的發生就是情感表達的需要:“氣之動物,物之感人,故搖蕩性情,形諸舞詠。”鐘嵘還就詩人情感的多樣性進行了描述:“若乃春風春鳥,秋月秋蟬,夏雲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諸詩者也。嘉會寄詩以親,離群托詩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漢妾辭宮。或骨橫朔野,魂逐飛蓬;或負戈外戍,殺氣雄邊。塞客衣單,孀閨淚盡;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揚蛾入寵,再盼傾國。凡斯種種,感蕩心靈,非陳詩何以展其義?非長歌何以騁其情?”詩人所表達的情性,有家國政治層面上的,更多有個人的生命感悟、生活遭際的内涵。
而且,鐘嵘特别注意到生活的悲劇性情境對詩歌創作的觸發作用,他所謂“性情”,也多具有悲怨的意味。鐘嵘品評詩人詩作時,亦多涉及“怨”的觀察。如評李陵詩:“文多凄怆,怨者之流。”評班姬詩:“怨深文绮。”評曹植詩:“情兼雅怨。”評左思詩:“文典以怨。”評秦嘉、徐淑夫婦詩:“文亦凄怨。”可以說,詩歌的吟詠情性,是鐘嵘對詩歌本質的明确表達,是他進行詩歌品評的邏輯起點。
當然,就具體的表現手法來說,“賦”“比”“興”都可以用來吟詠情性。但作為個人情感,有的可以言說,有的也難以直接表達。明代李東陽《麓堂詩話》雲:“所謂比與興者,皆托物寓情而為之者也。蓋正言直述,則易于窮盡,而難于感發。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寫,反複諷詠,以俟人之自得,言有盡而意無窮,則神爽飛動,手舞足蹈而不自覺,此詩之所以貴情思而輕事實也。”這就要求詩人不僅抒發情感要寄寓于外物,而且詩歌的藝術效果也應是“文已盡而意有餘”,如此,才能體現出鐘嵘所謂的“最有滋味”。
其三,“興”有助于糾正劉宋以來“文貴形似”的弊病。劉勰《文心雕龍·明詩》指出劉宋以來的詩歌,“莊老告退,而山水方滋”,“情必極貌以寫物”;《文心雕龍·物色》進一步指出:“近代以來,文貴形似。窺情風景之上,鑽貌草木之中。吟詠所發,志惟深遠;體物為妙,功在密附。”描述了當時詩歌寫作對自然外物的關注及“形似”的藝術追求。鐘嵘《詩品》中也多見從寫物的角度作出的品評。如評張協:“巧構形似之言。”評謝靈運:“尚巧似。”評鮑照:“善制形狀寫物之詞。”評許瑤之:“長于短句詠物。”客觀來看,詩歌創作描寫外物并追求形似,這也無可厚非。但是在鐘嵘看來,如果為寫物而寫物,無疑是偏離了的詩歌的抒情本質,而且,對自然外物越是進行婉轉附物式的刻畫,則其“文已盡而意有餘”的意味就越相對削弱。因此,鐘嵘有關“巧似”之評,也暗含着不滿之意。唐宋以來詩論中,先後出現了興寄、興象、興趣等理論主張,也推動着描寫自然風物的詩歌創作的演進。而追源溯流,則不能回避這些詩歌理論及實踐與鐘嵘詩學思想的淵源關系,亦可看到鐘嵘所表現出的敏銳詩學眼光。
總體來看,鐘嵘《詩品》完全是基于漢魏以來的詩歌創作實際,及當時有關利弊傾向展開其詩歌批評的。鐘嵘的“賦”“比”“興”之論,特别是對“興”的意見,應該說有其特别的用意。可以說,鐘嵘立足于詩歌吟詠情性的本質要求,結合當時描寫外物的創作風氣及一些弊端,提出了關于五言詩的寫作要求。同時,就“賦”“比”“興”的排列來看,《毛詩大序》以“賦”為先,蓋如孔穎達所說,直言為正,這是從詩的政治教化立場上來說的。而鐘嵘把“興”特别強調,正說明詩歌是一門文學藝術,具有形象思維的特征,是一種個人情感的表達。在這方面,鐘嵘與陸機、劉勰是一緻的,也由此可見,魏晉南北朝的詩論,對漢代以來的儒家詩論,已表現出一定的偏離。要之,《詩品》體現出了鐘嵘對詩歌審美的辯證思考及理論建構,其“賦”“比”“興”之論,無疑是其詩學批評理論體系的重要部分。
《光明日報》( 2022年05月16日13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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