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電商和外賣行業的發展,快遞也融入到了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對于有些比較宅的人來說,見快遞小哥的次數可能比見朋友的次數還要多。
打交道的次數多了,就難免會發生一些矛盾。賈女士最近就因為快遞的事情,鬧得心裡很不痛快。
坐标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賈女士在網上買了一件衣服,收到後覺得不滿意,于是決定退貨。她在某鳥裹裹上下單,約了個上門取件的服務。不料,就是因為這樣一個常規操作,自己竟被快遞員給罵了一頓。
根據後台顯示的申請記錄,她是前一天晚上下的單,預約的第二天上午9:00-11:00時間段上門取件。第二天早上八點多鐘,賈女士直接去上班了,她把包裹交給了朋友,并委托她等快遞員上門的時候把包裹交給小哥。
賈女士說:“我家裡人告訴我,說快遞員一直沒有來。然後我就看了那個上門取件時間,被更改成了下午13:00-15:00,他(快遞員)并沒有跟我進行聯系和溝通。”
快遞員怎麼可以在不跟寄件人商量的前提下,私自更改取件時間呢?賈女士比較疑惑,于是在後台将該情況反映給了客服。随後,她接到客服的回訪電話,證實快遞員确實沒有聯系發件人,自己更改了時間,并承認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失誤。
當時,賈女士咨詢客服,犯了這樣的錯誤會不會有相應的處罰?對方回複說,可能會扣幾天的工資。随後,賈女士表示要是罰錢就算了,隻要告訴他,以後不要再這樣做就好了。既然收件時間已經改了,那就按更改後的時間上門也可以。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賈女士很受傷。下午一點多,她午休醒來,發現手機上有兩個未接來電,于是就回了過去。對方正是平台分配的快遞員,而且對方說話很不客氣。
“我說你好你是哪位?他說‘我是哪位?我是取快遞的。’我說那你就上門取呗,結果他說‘我剛才去你家,你家又沒人,你一天天睡得跟死豬一樣!’”
突然聽到這麼一句罵人的話,讓賈女士感到非常生氣。不僅如此,她還收到快遞員發來的一條短信:“你接電話啊,你不是有理嗎?天天睡得跟死豬一樣。”
賈女士覺得很委屈,快遞員私自更改了取件時間,自己都選擇了諒解,沒想到反而被對方罵了一頓。
“我不懂,我到底做錯了什麼?他要這樣子。我不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說這些話的時候,賈女士幾乎要哭了出來,眼淚一直在眼眶裡打轉轉。
随後,賈女士再次聯系了客服投訴,客服給她更換了一家快遞公司。另外還給他反饋了對快遞員的處罰:站點會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外加罰款200元。
對此,賈女士覺得還不夠,她認為這個隻是針對快遞員上門取件服務工作失誤的處罰,那态度問題呢?不應該就這麼算了,她覺得快遞員應該非常真誠地向自己道歉。
當然,前面這些都是賈女士的陳述,那快遞員本人又作何解釋呢?通過電話溝通,快遞員說出了自己的理由。
“早上去取件,敲她門,她沒有開,打電話她也不接。因為我們取件是有時間限制的,我就把她的時間改了,然後她就投訴到我們公司。”
“我說你沒接電話,我想着你在睡覺,就把你的時間改了。然後她那邊就開始說,你憑什麼改我時間?你有什麼權利改我時間?誰在氣頭上不會說那種話啊?每次你問她,我取過她家裡多少次件,每次都要在門口站好長時間,敲好長時間的門才能取到。”
在賈女士的手機上,當天早上從8:25分到8:27分,确實有三個未接來電。8:28分,上門收件時間被更改到下午。
按照快遞員的解釋,自己早上跑了一趟,敲門沒回應,電話也沒人接。下午又跑了一趟,還是沒人接電話。他們一天要派送和收取很多快件,時間也很緊迫,兩次上門都沒人搭理,最後反而還被投訴,這讓他很生氣,那些話也是在氣頭上說出來的。
雖然如此,賈女士還是無法接受快遞員的态度。目前,該情況已經反饋給申通客服,對方反饋,片區經理已經聯系上了快遞站點,後續會跟快遞員溝通,讓他上門給賈女士道歉。
對于這件事,有網友認為,對于服務行業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服務态度,這是職業素養的體現。而辱罵客戶,突破了身為服務行業從業者的底線。不管什麼理由,快遞小哥做得都不對,他理應向賈女士真誠道歉。
當然,也有不少網友持不同觀點,有人說服務不等于無條件地唯客戶是從。在這個案例中,小哥上門取件,敲門不應,打三個電話都無人接聽,他能怎麼辦?總不能撇下一天的工作不管,一直站在門口等待奇迹發生吧?所以,他隻能更改取件時間,但這不應該屬于違規私自更改。
既然約定了某個時間上門取件,就相當于雙方達成了一個契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快遞小哥要保證準時上門(實際上門時間提前了半小時),客戶也要保證家裡有人。結果兩次上門都聯系不到賈女士,小哥可能覺得是對方無理,結果自己還被投訴,情緒累積,所以下午飙了髒話。
因此,有網友認為,快遞小哥罵人确實不對,但賈女士也應該先反省一下自己。矛盾到底是因何而起的?自己該履行的責任做到了沒有?小哥道歉是應該的,但雙方都有錯,至少也該是互相道歉才合理。
筆者個人以為,溝通是解決糾紛的首選方式,也是最好的方式。隻要大家都保持心平氣和的心态去溝通,很多矛盾都能迎刃而解。雖然投訴是客戶的權利,但小編私以為投訴應該是在矛盾不可調和的時候再使用的手段,動不動就投訴,總覺得有些不妥。
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您覺得哪一方更有理?快遞員又該不該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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