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開始,很多地方的退休老人就感到很奇怪,當地人社廳公布了一個數據叫做養老金計發基數,用這個基數來計算養老金。過去的時候,人們計算養老金都使用的是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什麼突然間變成了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呢?一切都需要從2019年說起。
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社部《降低社保費率綜合實施方案》,明确提出要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改用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關于社保繳費基數口徑的問題,實際上要源自于我國剛剛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由于在當時我國私營經濟剛剛起步,國家也沒有相應的統計口徑,絕大多數地方計算養老金繳費基數使用的社會平均工資,都采用城鎮非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
城鎮非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實際上往往也包含兩種口徑。一種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還有一種是全部就業人員的社平工資,不過相差不大。
随着私營經濟的壯大,我國私營用工單位解決了2/3以上的城鎮就業人數,但是其工資待遇水平遠低于非私營單位。按照2020年全國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城鎮非私營單位的月均工資達到了8114.9元,而私營單位隻有4810.58元。實際上根據不同就業人數計算的話,全國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已經達到了6000多元。
如果說我們計算養老金使用的社平工資8000多元,突然降低至6000多元,計算出來的養老金肯定也會大幅下降,肯定是很多人接受不了的,因此需要制定妥善的過渡性方案。
現在實行的過渡性方案,就是計算養老金使用的城鎮非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從2020年開始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增長幅度,但是一般又低于全口徑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通過兩種不同的增長幅度,最終平穩過渡到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一般增長幅度大約是當年的養老金平均上調幅度。
比如說2021年全國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增長幅度是4.5%。2021年山東省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6893元,上年度是6573元,平均增長幅度4.87%。甘肅省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791元,養老金增長率為4.9%。北京市養老金計發基數達到了10,534元,比上年度增加了6.3%。
2021年全國有17個省市公布了養老金計發基數,各地均明确相應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都是報人社部、财政部備案批準後才予以公布。這也是國家做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重要一步。
2022年我國将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很多人可能覺得計算養老金使用的計發基數會予以統一。總體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對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将會實現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調整政策的統一。至于統一計發基數,可能還需要再等一等。
這就是有關養老保險計發基數的有關知識,希望大家能夠了解,歡迎關注暖心财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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