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一條“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遭6.5億連帶責任賠償”的消息不胫而走。
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熱議。随後,針對賠償6.5億一事,網傳的一份錦天城律所發布的《告客戶書》稱:賠償金額不是6.5億,而是總金額的5%。
回應說:他們已經向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發函,申請更正執行金額。事後,一張網傳的報警回執截圖顯示,錦天城律所或已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企查查顯示的被執行金額已做了修改。
律所需賠償6.58億的消息遭瘋傳後,有律師在微博中表示:真是辦案恒久遠,一案就破産。
2020年12月31日,杭州中院對全國首例公司債欺詐發行案——五洋債案作出一審判決:五洋建設實際控制人陳志樟、承銷商德邦證券和審計機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投資者的債務本息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為此次債券發行提供法律服務的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和信用評級機構大公國際,亦被杭州中院酌定分别承擔5%和10%的連帶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關于錦天城律所的民事責任,終審判決書提到:在為債券發行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律師事務所的責任不能僅僅是純粹形式上的審查,應當對于影響發行人發債條件及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給予必要的關注。
在大公評估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已提示五洋建設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投資性房産事項的情況下,錦天城律所對發行人前述重大資産的處置事項未進行必要的關注核查,未能發現相關資産處置給償債能力帶來的法律風險,存在過錯,一審判決綜合過錯程度、對投資人決策影響等因素,酌情确定的錦天城律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并無不當。
這就是律師所擔責的主要原因,存有過錯。
根據之前媒體披露的一份(2020)浙01民初判決書1691号顯示: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就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葉春芳、陳正威等原告的總計494,303,965.14 元債務本息在5%範圍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二項債務(注:2.47億元)在5%範圍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經媒體核算,該賠償是3700多萬元。一家律師所賠償3700多萬元,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其實,作為一名律師,看到這裡,對同行除了同情更是對這份職業的擔憂:這是一份“拿着賣白菜的錢,操着賣白粉的心”的職業。
我們經常說律師不是商人,因為律師從事的是一份與公平和正義有關的事業,律師當然要賺錢,但這種賺錢不同于商業的買賣,而是一種法律服務。
我不知道賠償了3700萬元的這家律師所這筆業務收費是多少,估計不會有3700萬元之多。這些年,律師行業的收費确實有不正當競争,壓價比較厲害,導緻惡意競争,這反過來使案件質量不能保證,當事人有怨言,但要知道法律服務是有成本的。
我們中國有個詞叫珍貴,因為是珍寶所以貴,因為價貴所以才是珍寶,律師職業亦是如此。如果你有上萬家财,有人跑上來說自己是律師要免費給您打官司,您會相信嗎?你會選擇他嗎?
許多人不理解律師業的收費。科學家要做科研,要購買儀器,幾百上千萬元大家沒有意見,因為這是工作需要;工程需要鑽探,需要購買設備,投入上百萬沒有人說。如果你做一個法律課題,或者說做一個法律案件,需要的投入是什麼,許多人認為無非是買幾本書,再大一點買台電腦,這需要幾個錢?那麼智力成本是不是錢?這正如醫生,我們看的是他醫術的高超,看到的效果是起死回生,但我們沒有看到的是他長達10多年的本碩博連讀,還有長年累日的醫術鍛煉和培訓。
法律又何嘗不是這樣,至少4年的專業學習,然後通過幾乎是十裡挑一的國家法律資格考試,如果當法官還要通過公務員考試,這又幾乎是百裡挑一,要知道這隻是入門檻,後面還要有十幾年甚至二三十年的艱苦磨砺。正如坊間有言:法律專業選的好,天天像高考。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應該看到這件事給律師業帶來的損失,那就是對律師這個職業的信賴,你們律師所都因過錯被法院判賠這麼多錢,怎麼能夠确保你的法律産品是合格的?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這是社會、公衆對法律業的倚重,因為人家信任你,你辜負了這份信任,所以才要巨額賠償。
現在是法治時代,律師的作用日益凸顯。
我們看到,每一次社會事件,總有無利益相關的律師同行在奮力疾呼,因為我們無所求,我們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我們在為社會的權利而争。
當有人身陷牢獄,我們律師在維護所謂壞人(其實法律上根本沒有好人壞人之分)的正當權利,因為法律的陽光不隻照耀好人而且照耀壞人。當有人遇到訴訟,我們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讓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讓無錢的人打得起官司,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官民沖突中,我們律師積極化解,引導矛盾解決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法治途徑,防止矛盾激化。
在這個意義上,律師的價值絕非金錢所能衡量。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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