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科即分科,舉是舉拔,就是指通過分科考試選拔人才。
關于科舉起源,有多種說法,在此不做曆史考究,就按照多數史學家認定的開始于隋朝,在唐朝加以完善成型。
科舉不同以往的官員選拔辦法,其有三個重要的特點:第一,投牒自進,允許讀書人自己報名參加考試,而不是隻能通過當地官員的推薦;第二,定期舉辦考試;第三,嚴格考試,一切以考試結果定去留。
科舉,曆經多朝多代,都有哪些變化與不同?
1、隋唐
隋文帝即位後,廢除魏晉時期由世家大族壟斷的九品中正制,于587年,設立“志行修謹(道德情操)、清平于濟(政術學問)”兩科。隋炀帝606年,增設“進士科”,以時事策問錄取士子。
隋朝滅亡後,唐朝承襲了隋朝的人才選拔制度,并進一步完善成型。唐朝科舉分“常科”和“制科”。定期舉辦的考試,是常科;皇帝臨時下诏舉辦的考試為制科。
常科的考試科目包含:詩賦、明經、進士、算學、法律、文字等,後開設武舉。
明經科,考試儒家經典,因唐朝國教是道教,也考《老子》,此科應試士子最多。
進士科,考時務策,涉及國家現實問題,面向社會,觀察、思考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此科難度大,但最榮耀尊貴。
詩賦科,考驗應試者的文學才華。
唐代科舉的應試者,主要分為“生徒”和“鄉貢”。生徒即官辦學校的學生。鄉貢即讀書自學或在民間私塾就讀,到縣、州應試,經地方考試合格,再到京師應試。朝廷設立國子學,地方政府設立官辦府學、州學、縣學。
唐朝科舉不分世庶,向全社會開放,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朝廷。
2、宋朝
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變。
彌封、謄錄,是兩項重要的改革。彌封就是将試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貫等記錄封貼起來,又叫糊名。謄錄就是考試試卷一律讓專人抄寫,再交給閱卷官審閱。
宋朝加強了科舉考試中策論的地位。王安石改革科舉,隻設進士科一科,将明經并入進士科,取消詩賦與雜科,同時編著《三經新義》,對經義有統一的解釋,作為科舉取士的新标準,明清的八股文也是由此演化而來。
宋初,承襲唐代的科舉兩級考試(即州縣的發解試和中央尚書省禮部的省試),後把殿試設為定制,形成了發解試、省試、殿試的三級考試,其第一名分别是解元、省元、狀元。殿試,一般由皇帝監考,隻排名次,不黜落士子,皆為天子門生。
宋朝皇帝提出“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極大提升士大夫的地位,同時大幅增加科舉的錄取人數。
3、元朝
元朝科舉每三年一次,分鄉試(即唐宋的發解試)、會試(即唐宋的省試)、殿試。
元朝把人分四等,第一等蒙古人,第二等色目人(最早歸附的西域人),第三等漢人(原金國境内各族),第四等南人(原南宋境内各族)。因此,元朝科舉體現了巨大的民族不平等。為了維持上等人的民族特權,每屆科舉,蒙古人、色目人與漢人、南人的錄取人數相同,但漢人、南人的人口卻是蒙古人、色目人的很多倍。
大量的讀書人不能參加科舉,也無法在科舉中獲取功名,對元朝廷的不滿日益加深,這也是為什麼元末的農民起義軍中會有大量的儒生。
4、明清
明初頒布《科舉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的科舉成文法規,清朝大體承襲明朝,明清科舉一脈相承,達五百多年。
明清科舉分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五級。
童試,最初級的縣、府考試,通過縣、府兩次考試者,成為童生。
院試,在府、省的官辦學院舉行,又分歲試和科試。歲試是童生的入學考試,錄取後即為生員,通稱秀才。科試則是對秀才的考核,成績優異者方可參加下一級的鄉試。
鄉試,每三年一次,在省府舉行,鄉試第一名稱解元。考取舉人即具備做官資格,因此鄉試是明清科舉最重要的一關。
會試,鄉試後次年在京城禮部舉行,會試第一名稱會元。殿試,明清科舉最後一級考試,殿試内容多為時務策,殿試一律不黜落,隻排定名次,殿試第一名稱狀元。殿試結果共分三甲,第一甲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明清都實行“科舉必由學校”,參加鄉試的士人,必須是官辦學校的生員,地方優秀生員,可報送國子監讀書。
明清科舉題目都出自四書五經,四書是《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五經是《詩》、《書》、《禮》、《易》、《春秋》。文章格式采用八股,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等固定段落組成。文字措辭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即揣摩孔孟和程朱的語氣說話,因而八股文多含混生澀、似通非通。
唐宋也開設明經科,為何明清的八股卻受到後世的批評。其實,後世批評的是所謂“代聖賢立言”,嚴重桎梏了讀書人的思想,所讀所寫所考,都不能超出既定的框架,從而導緻了大量的讀書人死讀書,讀死書。
1905年,清朝取消科舉制,隻是取消了八股取士,要進階入仕,依然要考試,隻不過考試的内容形式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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