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雅潔
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已達成和解協議。值得注意的是,《新京報》、《北京青年報》等多家媒體稱,4月17日陝西市場監督管理局客服人員表示,商家收取金融服務費行為不合理,所有在陝西省境内購車被4S店收取過金融服務費的車主,都可找商家協商退金融服務費,不限時間、品牌。
4月17日下午,山東财經報道記者撥打西安市12345熱線咨詢,客服人員表示,目前未收到相關退費通知,正在受理購車金融服務費退費投訴登記。當日下午,陝西市場監督管理局的12315熱線則一直處于忙線中。
雖然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最新表态否認下發了退費通知,但奔馳女車主的1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已經被全額退款是不争的事實。那麼,其他省市曾經為該費用“埋單”的車主該怎麼辦呢?
山東分期購車也未能幸免
涉及奔馳、寶馬、奧迪、大衆等品牌
近日,山東财經報道記者收到不少咨詢來電,山東車主紛紛表示自己在貸款分期購車過程中,曾不同程度的繳納過所謂的“金融服務費”。
“因為辦理購車分期貸款,另外繳納了4500元的金融服務費。”在濟南某國際汽車商城購買過奧迪Q3車型的車主姜女士接受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回憶,她在購買奧迪汽車時,選擇了在4S店駐點的某股份行的分期付款。
“車輛總價是22.6萬,在繳納首付9萬餘元後,一共貸了13.5萬元。”姜女士告訴山東财經報道記者,她也不确定自己繳納的金融服務費是給了銀行還是4S店,唯一确定的是,其金融服務費繳納多少與貸款額度直接相關,有明确的費率。
另一位去年購買了大衆邁騰的濟南車主時先生說,他在大衆4S店購車時辦理了大衆金融的分期貸款,14萬元的貸款給對方付了3000元左右的金融服務費。
“現在購車,4S店銷售人員會首先推薦辦理分期。‘分期總價比全款總價便宜’是4S店說服消費者的首要理由,而且對于金融服務費這塊,銷售辦理購車手續前是不會提前告知的。”時先生表示,“購車貸款是有利息的這可以理解,但對于另外付的這部分費用,确實‘不明所以’。在詢問過身邊朋友後,發現大家都有過同樣的經曆,也就付款了。”
山東财經記者注意到,在濟南市場,不僅是上述奧迪、大衆車主曾遭遇“金融服務費”,奔馳、寶馬等辦理分期購車的車主也未能幸免。
在濟南市寶馬經銷商“萬寶行”的一個車友群内,有車主拿出之前購車時的金融服務費相關發票,上面顯示繳費名目為“汽車信息咨詢費”,額度達7000餘元。另一位剛在濟南奔馳4S店購車的王女士也隐約記得,當時辦理手續時确有金融服務費這回事。
車主投訴應該找誰?
山東财經報道記者調查統計發現,在濟南市場,消費者對寶馬、奔馳、奧迪、大衆等汽車品牌進行貸款分期購車時,所需繳納的金融服務費一般占貸款額度的2%—3%。
“雖然商家一直宣稱‘分期購車0利息’,但實際上購車貸款的手續費是業界皆知的潛規則。”一家商業銀行個貸部門經理向記者透露,可以肯定的是,這塊費用一定不是銀行收取的,因為銀行沒有名目入賬。
“事前不告知”、“不明白為啥收費”、“大家都交,我也就交了”……是廣大車主對繳納金融服務費的普遍心态。
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的持續發酵以及最新處理結果,令曾經有過同樣被收取金融服務費遭遇的車主們有了投訴維權的念頭。
“今天剛給質量監督職能部門打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告訴我應打濟南市熱線12345咨詢,或找消協調節。”因分期購車,曾繳納過金融服務費的濟南車主劉陽告訴記者,質量監督職能部門表示僅對汽車出現的質量及維修問題予以協調處理,對汽車銷售行為有約束權限的應該是商務部門。
“12345熱線同意轉交各區相關部門,但需等待幾個工作日;
消協僅能協調,并無行政職權;
商務部門被問到關于汽車銷售行為的投訴,有點“懵”;
銀保監局僅對銀行和保險機構具有約束力,無權幹涉4S店經銷商涉嫌違規的行為……”
一番投訴下來,類似于劉陽的車主們有些糊塗了,若想對自己遇到的購車被收取金融服務費一事進行維權,到底應該找哪個部門呢?
西安奔馳女車主最初投訴無門的遭遇,似乎又開始重新上演了。
4S店收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
“根據銀保監會和省裡相關部署,山東銀保監局也對此事密切關注,歡迎提供投訴線索。”山東銀保監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山東财經報道采訪時明确表态,山東銀保監局按照法律規定負責對轄區銀行業保險業機構進行監管,在消費者購車過程中,如果發現銀行機構存在收取貸款服務費(即金融服務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山東銀保監局将依法進行查處,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月17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舉辦的“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上也表态,收取金融服務費等應明碼标價。
山東财經報道記者留意到,根據商務部令2017年第1号《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汽車經銷商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第十四條規定,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金融、保險提供商或者售後服務商。
事實上,汽車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敗訴的案例早前就有。
據北京市海澱區法院披露,2018年1月,北京市民趙先生曾将吉普汽車銷售公司訴諸法院,經銷商曾收取其3000餘元金融服務費。最終法院判決顯示,汽車銷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務費并無任何法律依據,應當退還。
記者 | 王雅潔
編輯 | 戴嶽
版權 | 山東财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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