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明确在校大學生不能憑借大學在讀證明等材料作為學曆證明材料進行考試報名,按規定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曆畢業證書。
以下地區在初級會計報名簡章中對考生的學曆證書取得做出了相關要求:
貴州:報考人員獲得高中以上畢業證書的認定時間點為2019年11月1日以前。
江蘇: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以上學曆證書或者學曆證明,取得證書時間截至2020年7月。
重慶: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等畢業證書取得時間應在2019年11月1日前。
四川:報考人員獲得高中以上畢業證書的認定時點為2019年11月15日以前。
湖南:具備國家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學曆)畢業及以上學曆須在2020年5月9日(不含)前取得。
建議各位在校大學生:保險起見,建議填寫高中學曆。
(由于各地報名政策有所差異,考生在報名時,還是要以當地的報名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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