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我國是一個文化大國,殡葬文化也是一個獨特的文化。我國從西周開始就有了完整而複雜的喪葬禮儀。
殡葬文化延續了幾千年,因區域差異而略有不同,喪葬文化的初衷是緬懷先人,尊重逝者,告訴活着的人不能忘了根,自己不是憑空而來,是有出處的。
随着喪葬文化的發展,一些禮儀禁忌就自然而然地産生了。
比如人去世之後的遺物的處置就有很多講究,不同的品類處置的方式不一樣。
一些生前随身攜帶的物品一般都放入墓裡,衣服都要燒掉。
有網友問,去世的人睡過的床還能繼續使用嗎?
在我看來應該分兩個方面來說明。
第一,如果去世的人與自己素不相識,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的二手床,知道後确實心裡不太舒服。
第二,如果是自己的親人去世,那麼他生前用過的床,可以繼續使用嗎?
這個也要分兩種情況
① 如果生前患有比較嚴重的傳染病,如果家庭條件許可,能換新床就換新床吧。
畢竟生前在床上生活得太久,難免會有一些細菌病毒的滋生。
如果不想換也沒有關系,可以在太陽下暴曬消毒後重新使用
② 如果是非自然去世的。
殡葬禮儀中的一些經濟問題,随着時代的不同也是發展變化的,比如舊社會時,家裡窮得連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讓把去世親人的床扔掉,換新的,顯然也不符合現實。
現在條件好了,估計沒有人買不起新床。這就要憑個人的感受了,如果睡在去世親人的床上,很踏實,沒有違和感,那就繼續使用就是喽。
那麼到底去世的人曾睡過的床,能不能用呢?
大家有沒有新的說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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