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超風
湖南衛視的《歌手》已經落下了帷幕,《巅峰之夜》成為湖南衛視接檔《歌手》的一全新綜藝。《巅峰之夜》中請來的嘉賓了邬君梅、李玟、謝娜等人作為節目的嘉賓,這樣的嘉賓陣容,難怪網友們會戲稱,還以為是《歌手》的又一輪比賽。
《巅峰之夜》,算的上 是一檔全新的綜藝,不像是之前熱門的戶外綜藝、歌唱比賽、演技比賽等等,而是一個标榜才藝和實力的綜藝節目。似乎是為了彰顯節目的“地位‘’,導演組甚至還請來了大衛·福斯特。
或許對于大衛·福斯特,很多人并不熟悉,但是聽到這他曾獲得的榮譽,你就會感歎于這個男人的實力,大衛·福斯特曾16次獲得格萊美獎項,曾是席琳·迪翁的伯樂,等等。如果說要是将大衛·福斯特和中國的某一位音樂人相提并論的話,大概隻有李宗盛和林夕能夠與之相比了。
話說回來,除了大衛·福斯特,《巅峰之夜》還請到了奧斯卡評委邬君梅、歌王李玟,綜藝女王謝娜這幾位“重量級”嘉賓,這幾位人物坐在一起,别說是一檔綜藝了,開一個晚會都綽綽有餘,那麼網友們一定想要問:湖南衛視究竟是想要将《巅峰之夜》打造成一個怎樣的節目?
懷着疑問觀看了一期《巅峰之夜》,簡單點說,就是驚喜和失望共同存在。驚喜在于節目内容的精彩,而失望在于《巅峰之夜》其實就是一檔高配版的“中國達人秀”,除了參演的嘉賓以外,本質上差别不大。
事實上,兩檔節目的參演人員的選取都是差不多的,都是選取有着特殊才藝的“達人”進行比拼,經過層層的比拼和篩選,最後選擇一個最有實力的“達人”。兩檔節目都是為了選拔出有夢想的挑戰者,都是力圖實現最平凡人物的夢想。
既然如此,那為什麼不直接将節目叫做《中國達人秀》,何必要大費周章的起名字呢?關于名字的問題,我們要從名字的版權入手。《中國達人秀》是從海外購買的制作模式,《中國達人秀》更像是一個連鎖機構,并不完全屬于中國創辦的一檔節目。
而《巅峰之夜》雖然說和《中國達人秀》有異曲同工之妙,但是《巅峰之夜》是湖南衛視同FremantleMedia共同籌備和研發的,在模式上來看,更像是一種合作的方式。其而不是類似于“從屬”關系,或者說附屬關系。
另外,之前我們注意觀察《中國達人秀》,名字上有“中國”二字,這是一種标志也是一種範圍劃分,那就是參加《中國夢想秀》的大部分人員,都屬于中國人,或者已經在中國居住了較長一段時間的外國人,就像是唱紅歌的伊恩·英格利斯等等。
而《巅峰之夜》一開始标榜的就是西蒙·考威爾等人的夢想:希望世界上所有頂尖才藝制作者能夠在同一個舞台上。因此《巅峰之夜》更像是一個國際化的綜藝平台,我們從邀請的嘉賓上就能看的出來,《巅峰之夜》面對的則是更大的舞台。
另外從專業性的方面來說,《巅峰之夜》的專業程度是要高于《中國達人秀》的。我們注意觀察之前幾季的中國達人秀,除了楊威、黃豆豆、王偉忠和高曉松有一些專業的實力,并在各自的領域上有所成績以外,大部分的評委都是娛樂圈的歌手和明星,雖然也有演藝事業上的成就,但是專業度比起邬君梅、李玟等人,還是稍有欠缺的。
我們再看看《巅峰之夜》上的嘉賓,大衛·福斯特和李玟,就不用多介紹了,邬君梅也是老戲骨,還是奧斯卡金像獎終身評委。而這檔綜藝,從邀請嘉賓的陣容上看,稍遜一點的應該就是謝娜了。但事實上謝娜的地位也不容小觑,無論是綜藝感還是粉絲量,謝娜都不亞于其他三位。更何況節目如果隻是請其他的三位,那可就真的變成“奧斯卡”頒獎典禮了,缺少了最起碼的綜藝效果。
更何況,最近有關于練習生選拔的綜藝過多,其他的專業性的選秀節目也不少,但是大都是圍繞年輕人,和夢想成為明星的年輕人。像《巅峰之夜》這一種面向全民的綜藝活動,确實少的可憐,而距離《中國達人秀》也已經過去了六年多,因此《巅峰之夜》這種既新奇,又充滿熟悉感的綜藝節目必然會受到歡迎。
更何況,對于節目組來說,《巅峰之夜》既又明星作保障,又有之前《中國夢想秀》的粉絲群體,對于節目本身來說,即解約了宣傳費,也減少了新綜藝創作的風險性,何樂而不為呢?
事實上,《巅峰之夜》開播第一期也的确拿到了優秀的成績,其口碑和收視率尚且可圈可點,觀看度也還是很高的。目前來看節目還是比較的成功。但是成功是一方面,居安思危也不能忘記,最簡單的問題就是:同樣的一種風格的綜藝節目,真的能堅持很久麼?
畢竟無論節目名稱和賽制如何的改變,《巅峰之夜》在根本上還是“達人秀”,因此難免會讓觀衆有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既視感。所以想要這檔綜藝能夠一直保持目前的火熱程度,節目組和嘉賓真的是要下一番苦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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