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通感”,是“一種感覺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領會到屬于另一種感覺的印象”(錢鐘書語)。從接受美學的角度就是指感覺器官的互換。即把各種感覺(聽覺、視覺、嗅覺、味覺、觸覺等)溝通起來,用甲感覺去描寫乙感覺,這種修辭手法叫“通感”。它往往用形象的語言使感覺轉移,憑借感受相通,互相映照,以啟發讀者聯想,體味餘韻,用來渲染并深化詩文意境。請看:
1.“微風過處,送來屢屢清香,仿佛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此處将嗅覺移植為聽覺,“屢屢清香”與“渺茫的歌聲”,雖然前者是從嗅覺的角度描述的,後者是從聽覺的角度摩聲的。但是,二者在許多方面有相似之處,如時斷時續,若有若無,清淡缥缈,沁人心脾等。因此,作者通過聯想與想象借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的隐隐約約,清幽淡雅來表現荷香的若有若無,清幽淡雅,不僅揭示了事物的本質特征,而且創造出一個美好的意境。又如:
2.“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勻,但光與影有着和諧的旋律,如梵阿玲上奏着的名曲。”(朱自清《荷塘月色》)這是視覺移植為聽覺,月的光華和陰影,朦胧婆娑,相互映襯,以小提琴演奏的“名曲”的旋律來形容它們的和諧聲響,來表現月光樹影組合的協調,給人一種悠揚、優美,很近肉内的感覺,同時烘托出一種溫馨、幽雅的氛圍,将讀者帶到一種美好的幻景。
有人認為“通感”就是一種“特殊的比喻”,其實不然。“通感”與“比喻”兩種辭格的不同點在于:通感,即感覺的轉移;比喻,就是打比方。即用具體的事物比抽象的事物,用大家熟知的事物比大家陌生的事物,用淺顯的道理比深奧的道理。其修辭效果:或通俗易懂或生動形象。如朱自清寫靜态荷花,連用了三個比喻,“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裡的星星”,“又如剛出浴的美人”,分别描繪出月下荷塘荷花的靜态美。“一粒粒的明珠”“碧天裡的星星”,寫出月光灑向滿池荷花荷葉上的露珠,發出晶瑩剔透的閃光;“剛出浴的美人”,給人以想象,如果把開放的荷花姑娘的臉龐,那麼,翩翩翻動的荷葉就是姑娘們身着的裙裾,給人以荷花妖豔卻不染纖塵的美質。又如,“月光如流水一般,靜靜地瀉在這一片葉子和花上”“那聲音仿佛是朦胧的月光和玫瑰的晨霧那樣溫柔;又像是情人的蜜語那樣芳醇;低低地,輕輕地,像微風拂過琴弦,像落花飄零在水上”,這一連串的比喻無不是從視覺、聽覺等感覺器官描摹出荷塘與月色交融在一起,其幽雅、朦胧、幽靜的物态之美栩栩如生地展出來。因此,比喻的特點主要在于本體與喻體之間的相似點;而通感主要在感覺器官的轉移上。
不過,通感的修辭手法常常是以“兼格”的修辭樣式出現的。即一種修辭格之中包含了另一類修辭格,形成了主格和次格(或“副格”)兩種修辭格兼用的現象。例如:
(1)“通感 比喻”格。例如,“微風過去,送來縷縷清香,仿佛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光與影有着和諧的旋律,如梵婀鈴上奏着的名曲”。句中兼用通感和比喻兩種修辭格,主格為“通感”,副格是“比喻”。
(2)“通感 拟人”格。例如,“紅杏枝頭春意鬧”,是兼用通感和拟人兩種修辭格,用拟人的手法勾連起兩種相通的感覺。
總之,通感藝術審美觀照的藝術對象,從現實的感覺與想象中的另一種感覺的相互溝通,再造形象之美,并讓讀者從中獲得藝術的無窮魅力。值得注意的是運用通感要注意兩種感覺之間的聯系,既使得感覺器官得到“溝通”,又得給讀者受到藝術“感悟”,從而創造出新的藝術形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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