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取錢财,采用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碰瓷”,向司機敲詐勒索。近日,開福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莫某才等3人組成的惡勢力團夥提起公訴。
王先生是“碰瓷”事件的受害人,去年3月8日下午,他駕車經過三汊矶大橋,在芙蓉路下匝道時,一台黑色奔馳轎車從後面追上他的車,繞到他面前并逼停了他的車,對方指責王先生撞了他們的車還想跑。
“我心裡很納悶,我根本就沒撞到這台奔馳車。”王先生說,“對方一共有3個人,一個叫我下車查看并罵我,一個趁我不注意,繞到我的車後面,後來才知道他是用砂紙去我車上制造刮擦痕迹,坐在奔馳車上的據稱是老大。”
對方提出不要擋路,提議開到路邊處理。王先生按照他們的要求上了奔馳車,坐在副駕駛上,然後對方把車門鎖了。
在車上,老大要求王先生把奔馳車被撞壞的後視鏡修好,還開免提打電話給4S店詢問價格,待4S店報價8950元後,老大很生氣,說是沒時間去修車,并對後面的兩個人說幹脆打斷王先生的一條腿丢出去算了。那兩個人說不要把事情搞大,勸王先生賠點錢解決問題。
“我當時提出要下車報保險,老大就開始對我吼,我非常害怕。”王先生稱。
老大提出讓王先生拿5000元給小弟。王先生看到三人虎視眈眈地盯着自己,意識到自己不出錢無法解決問題,無奈之下轉了5000元給對方。
回去的路上,王先生越想越不對勁,經詢問交警朋友,可能是被“碰瓷”了,于是他決定報警。
經審查,“碰瓷”王先生的3人分别是犯罪嫌疑人莫某才與付某鋒、許某傑。2018年3月以來,3人經常糾結在一起,莫某才事先将轎車的左側反光鏡敲壞,待找到作案目标後,故意用鐵螺絲砸向被害人駕駛的車輛,制造兩車碰撞的假象,付某鋒則駕車将對方車輛逼停,許莫傑趁被害人不注意用砂紙在被害人車上僞造刮擦痕迹。之後,3人通過言語威脅被害人現場支付現金私了,并不允許被害人報警和報保險。案發時,3人在長沙市内5次“碰瓷”實施敲詐勒索違法犯罪活動,敲詐勒索錢财共計人民币19880元。
承辦檢察官說:
犯罪嫌疑人莫某才等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制造交通事故假象,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全面梳理固定了各項證據,對已查清的5筆犯罪事實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對可能遺漏的犯罪事實向公安機關發出了繼續補充偵查的建議。在量刑建議中依法建議法院從重判處刑罰并處罰金,體現了對黑惡犯罪的深挖徹查和打财斷血的總體要求。
檢察官提醒:
廣大市民朋友開車一定遵章守法,注意觀察周邊環境,如果遇到陌生人無故以碰撞為由提出道歉、索賠等不合理要求,切勿為了圖省事而選擇私了,應該在第一時間報警并積極搜集證據,走正常的保險理賠程序。
記者周淩如 通訊員謝慶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