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一個現象,故意貼身擠占摩托車行駛道路的有兩類車,高檔豪車和低檔車。仔細想想為什麼,無非是跟個人素質有關,這個素質就是“守不守規矩”。一輛低檔車突然近身擠到摩托車的前面,尤其還有壓着實線貼身,他真的是不守規矩。因為認知有限,反映的無知和自大,無知到,不知道突然貼身騎手,高速行駛中會引發事故。自大來自他是遮風避雨四輪的優越感。而豪車則體現出暴發戶不守規矩的“壞”,在他們的眼裡,不如他的都不應該在這個世界上存在。
普普法,為什麼摩托車是在城市道路的最右車道行駛,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機動車道行駛。在道路的同方向劃設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貨運機動車、大型客運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空駛的出租車和實習期内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在設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和摩托車應當在輔路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内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惡意别車
學學上述法律條款,你還理直氣壯的質問摩托車“這是你該走的路嗎”,如果你是惡意的别車,你就是殺人犯!不管是素質高還是素質低,跟你帶不帶眼鏡無關!
振振有詞
還有,摩托車在最右側車道等紅燈時,如果這是一條右轉兼直行車道,摩托車為什麼要給你後面右轉的四輪讓道?如果第一個不是摩托車,也是一個四輪,需要給你讓道嗎?四輪是機動車,摩托車也是機動車啊。讓道就要超越停車線,就有闖紅燈的嫌疑;讓道就要靠到右面的非機動車道,綠燈開啟再切入機動車道,能保證左後方的安全嗎?
一家之言,歡迎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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