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反複強調“概念為先,機理為本”。
認識岩土工程中的概念,要從“機理”出發,才能避免一些低級錯誤。
在豎向荷載作用下,建築地基可選用:天然地基、剛性樁複合地基、複合樁基、樁基承載力。天然地基指荷載完全由淺層土體承擔,如圖(a)。複合地基與複合樁基,在豎向荷載作用下其本質是淺層土和深度土體,通過豎向增強構件(素混凝土剛性樁或者加鋼筋籠的混凝土樁)的協調,一起發揮作用,如圖(b)、(c)。樁基指豎向荷載完全由基樁承擔,通過樁側摩阻力和樁端阻力傳遞到深層土體,如圖(d)。
圖 各類地基承載力模式
表 給出各類地基承載力計算的系數範圍。比較這些計算式可以發現,淺層地基土的發揮率是其中的要點。
剛性樁複合地基降低淺層土承載力發揮率,用CFG樁彌補承載力不足,這就表明,使用少量CFG樁不能提高地基承載力,可能會降低地基的“計算承載力”。對于粉砂、細砂(不包含很濕和飽和時的稍密狀态),ηb=2.0,ηd=3.0;中砂、粗砂、礫石和碎石土,ηb=3.0,ηd=4.4,采用CFG處理後按現有規範計算,ηb=0,ηd=1.0,“計算承載力”将嚴重偏低,為達到同等的承載力需要布置較多素混凝土樁。
複合地基與複合樁基,是淺層土和深度土體一起發揮作用。當淺層土體自身穩定性較差,則不能參與協同作用,因此也不能“複合”。這樣的土體有:新近填土(未壓實)、欠固結土、液化土、濕陷性土、高靈敏度軟土、淤泥及淤泥質土等。工程中應避免在這類場地使用剛性樁複合地基。
據筆者統計,已有多個淤泥及淤泥質土中的剛性樁複合地基項目,在施工中由于對土體擾動後,使淤泥土産生流動,從而推毀樁體,使得工程樁全部報廢。
在液化土中采用剛性樁複合地基,當前也存在不少。地震中液化土失效,豎向荷載将全部由CFG樁承擔;此外液化土與非液化土界面處有水平位移突增現象,使得素混凝土樁承受極大強迫變形,從而宜導緻破壞。現有振動台試驗表明即使非液化土中的CFG樁在大震下也不能保證處于彈性狀态,那麼在液化土中破壞則難以避免。
在濕陷性土中采用剛性樁複合地基,也屢見不鮮。傳統的濕陷性地基土常采用淺層換填三七灰土(保留深層濕陷性土),并采取适當的(有組織)排水措施,可保障建築物下地基土的水穩性。随着建築物荷載增加,需要提高地基承載力。在諸多提高地基土承載力措施中,CFG樁并不能較好的達到這個目标。CFG上覆砂石褥墊層,是良好透水層,使濕陷性土極易遭遇降水而濕陷。濕陷後的土體不僅不能提供土反力,更不利的是反而要對樁體産生負摩阻力,使得樁體承受更大的荷載,其結果(1)樁體壓碎;(2)建築物沉降加大,局部濕陷嚴重則差異沉降較大。
在欠固結土中采用強夯置換複合地基,也常被推薦。需要強調的是,強夯應首先解決土體的欠固結性質,然後才能通過置換提高其承載力;如果僅僅在夯坑位置強夯,并未對整個場地範圍内的欠固結土進行加固,置換後的樁間土體仍然欠固結,那麼“複合地基”的承載力是不可靠的,圖為某工程強夯漏夯引發的牆體傾斜和局部開裂。
(a)建築傾斜導緻抗震縫分開
(b)局部開裂
以下為一個不符合土力學基本原理的工程實例。
某工程多層建築地上11層,一層地下室。
地層及物理力學性質
根據《岩土工程勘察報告》,③層粉土具有Ⅰ級非自重濕陷性,濕陷起始壓力從34~200 kPa不等,一般在110kPa左右。地基濕陷量小于50mm,可按一般地區設計。本次勘察,幹法鑽進35m未見地下水。根據曆年近場區工程勘察資料,近年最高水位埋深在40m左右。
筏闆尺寸為16m x 60m,埋深3m,坐落在③層粉土上部,距④層細砂約3.5m左右。
=150 0.3x18x(6-3) 1.5x18x(3-0.5)=233.7kPa
上部結構荷載壓力p=12x18=216kPa。地基土承載力滿足要求。
為改善地基土的不均勻性,推薦采用素混凝土樁複合地基,穿透③層粉土,以④層細砂為樁端持力層,樁長5m。本層承載力特征值fak=150kPa;根據《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範》3.0.1,建築物分類為乙類。
主樓部分底闆面積為960m2,筏闆下天然地基承載力特征值150kPa,樁長5m,承載力特征值383kN。樁間土承載力折減系數β=0.90。
令
,可以解得m=0.0180,需要137根。
要與天然地基達到同等承載力,需要的置換率為:
在超過這個m0後,多餘的CFG樁才能提供額外的地基承載力。
說明:在非自重濕陷性場地采用CFG樁,樁間土承載力發揮系數0.9,表明土體将來承擔荷載可能達到0.9x150kPa=135kPa,仍然大于110kPa。在地表水作用下可能濕陷,其結果是所有荷載将由CFG承擔,大大降低了地基強度的安全系數,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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