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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充電價格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9-30 00:13:38

新能源車充電價格(新能源車充電價格為何相差近一倍)1

書院世家小區地下車庫内的充電樁。

長江日報記者楊榮峰 攝

□ 長江日報記者孫笑天 楊榮峰

兩個小區同一開發商,為何配建的新能源充電樁充電收費價格差了近一倍?近日,網友劉先生在武漢城市留言闆反映,漢陽區新城璟棠小區地下車庫充電樁充電費用為1.1元/度,而同一開發商的洪山區新城閱璟台小區則為0.67元/度。

近期,不少網友在城市留言闆反映自家小區配建充電樁的收費問題。有的小區不同車位充電收費價格不一樣,有的小區充電收費價格對标商業充電站。小區新能源充電樁充電如何收費,是否有統一标準?長江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探訪。

■ 同一開發商兩小區價格差了近一倍

劉先生家住漢陽區新城璟棠小區,該小區2020年交房,地下車庫配建有一定數量新能源充電樁。去年11月,考慮到新能源汽車經濟環保,小區有現成的充電樁可供使用,他便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

在用車過程中,劉先生留意到,自家小區新能源充電樁充電費用為1.1元/度,而周邊一些小區卻便宜不少。2月初,他在某充電平台發現,與自家小區同一開發商、同一物業公司、同一充電運營商的洪山區新城閱璟台小區,充電費用隻需0.67元/度,與居民電價差不多。

“1.1元/度的價格是否合理?”劉先生心生疑慮,他在小區充電,每次要花費60多元,一個月要充電5次左右,如果與新城閱璟台同一充電價格,每個月能省100多元。“居民電價隻要五六毛,既然是配套充電樁,開發商或者物業是否有權加價?”

劉先生通過武漢城市留言闆反映心中疑慮後,漢陽區市場監管部門迅速介入協調。2月24日,記者來到該小區。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物業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向開發商和充電樁運營企業反映,充電費用已經下調,價格與新城閱璟台小區一緻。

四新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針對小區配建充電樁充電收費價格沒有明确規定,在接到相關反映後,與該小區物業進行了溝通,告知其居民訴求。随後,小區自行調整了價格。

■ 充電收費沒有“統一價”

“小區充電價格1元多,比外面公共充電站還貴。”“自購車位0.58元/度,月租車就要0.8元/度,為何區别對待?”24日,針對一些網友反映自家小區充電收費問題,記者進行了探訪。

記者在某充電樁運營公司小程序上看到,不同小區充電價格從0.8元到1.6元不等,如武昌油料社區為0.8元/度,洪山區麗華苑小區則為1.6元/度。

武漢經開區龍湖社區是還建小區,停車位隻租不售,該小區充電價格為1.4元/度。

這個價格是否合理?該小區物業負責人稱,小區充電樁由第三方公司運營,價格也是運營公司制定。

洪山區書院世家小區物業前台處,公示有該小區充電樁收費标準:已購買新能源充電樁車位的電價為0.58元/度,臨時充電電價則為0.8元/度。

為何實行兩個價格?該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介紹,小區2019年4月交付使用,配建有約600個新能源充電車位,交房後由物業負責運營。在試運營期間,統一收費價格為0.58元/度,與供電價格保持一緻,最近,針對自購車位和短租、臨停車輛價格作了區分。

“我們不以營利為目的,差價隻有兩角多。”該負責人介紹,業主自購車位後,充電樁由業主自行維護,而針對臨停、短租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車位充電樁,由物業負責維護。“這兩角多其實是服務費,用來對充電設施設備進行保養、維修等。”

一位新能源充電樁運營商表示,除了居民自裝充電樁,新能源充電收費實際上是由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兩部分組成,而充電服務費是由運營企業制定的,并沒有“統一價”。很多小區的充電樁都由第三方服務公司運營,由于存在市場競争和供需關系等,價格也不同。

■ 充電服務費自行定價但須明碼标價

小區充電收費是不是真的沒有“統一價”?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及,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換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其中,電費執行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充換電服務費用于彌補充換電設施運營成本。

2015年6月,武漢市發改委印發《關于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武漢市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充電電度收取費用,上限标準暫定為每千瓦時0.95元。

記者從武漢供電公司獲悉,目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小區等設置的充電設施,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0.58元/度。加上最高0.95元的服務費,小區新能源充電價格上限為1.53元/度。

服務費價格如何制定,為何有的小區充電價格會超過1.53元/度?上述運營商表示,新能源充電樁企業是根據投資成本收回周期來計算服務費價格的。去年,湖北省已經放開充電服務費價格,但大多數運營商暫時還沒有對價格進行調整。

市發改委市場價格處相關負責人也證實了該說法。該負責人介紹,早期,為鼓勵新能源産業發展,對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制定了價格上限。而随着行業發展,市場逐漸成熟,市場競争充分,國家和省裡都放開了充電服務費的定價。2021年,《湖北省定價目錄》中就取消了對充電服務費的定價。目前,該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可根據市場競争自行定價。

該負責人表示,小區内的充電樁有兩種情況。如果是居民自主産權的充電樁,不存在服務費。如果是開發商或者第三方運營公司産權的充電樁,則運營方可以自主定價,收取服務費,但運營方須做到明碼标價,否則居民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如居民對小區新能源充電服務費有異議,可以與運營方進行協商。”

來源: 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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