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中有一句“在所有犯罪中,殺害嬰兒、兒童的犯罪是最不可原諒的”。
因為孩子是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也是因為孩子最需要人保護的群體。而嬰兒更是手無縛雞之力,是最不能傷害的人。
成年人之間的矛盾不應該轉嫁給一個無辜的孩子,欺負孩子和老人的人才是最無能的人,這樣的人心理也是不健全的。
往10個月嬰兒身上潑硫酸
什麼樣的人可以如此狠心?将一瓶硫酸向一個嬰兒倒去,而這個人竟然是孩子的姨夫。
而原因僅僅是因為夫妻之間的矛盾,他竟然遷怒于連襟,甚至連一個10個月大的孩子都不放過。
2006年8月7日,犯罪人帶着提前準備好的硫酸來到了妻子妹妹的家,本想着找妹夫麻煩,誰知道妹夫不在家中,家裡隻有丈母娘和10月大的嬰兒。
丈夫娘正給小嬰兒在洗澡,看到妹夫不在家,一心想報複的他,竟然把氣全部撒在一個嬰兒身上,他擰開瓶蓋,将瓶中三分之一的硫酸沿着孩子的頭頂倒了下去,孩子的頭、眼睛、臉還有身上全起了水泡,撕心裂肺的哭聲引來了鄰居。
當時看到孩子的痛苦的樣子,犯罪人立馬逃離了現場,最終,孩子還是去世了,在被硫酸侵蝕了一個月後死于感染和多器官衰竭。
直到2019年2月,犯罪人才抓捕歸案,隻有有犯罪事實存在,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也必定逃不過法律。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想每個人的心情都是沉重的,孩子本應該可以幸福快樂的成長,卻不曾想過會成為大人之間矛盾中的犧牲品。
硫酸具有很強的腐蝕性,對人、對環境都是有很大的傷害,何況是一個才10個月的孩子,隻要聯想到孩子痛苦的樣子,我這個當媽媽的人心都在滴血。
平時孩子被燙傷,我們都會心疼半天,想到那個小嬰兒承受了一個月的痛苦,心裡真是有種說不來的感覺。
孩子沒有選擇父母、選擇家庭的權利,對于每個孩子到來,父母都是滿心歡喜的,因為有孩子,所以我們更應該謹慎我們的婚姻。
成人之間的矛盾需要成人之間自己去處理,不要逃避。
看到很多評論說:
網友A:親戚不能住太近,即使是兄弟姐妹也不要幹預别人家庭的瑣事,這樣不僅不能解決問題,甚至會加深矛盾。
網友B:解鈴還需系鈴人,讓當事人自己解決最好。
網友C:難道親戚來求你幫忙,你能袖手旁觀嗎?隻能說這是個個例,不能代表全部。
網上的言論衆說紛纭,即使意見不同,但是大家對兇手的深惡痛絕都是一樣的,為孩子感到惋惜。
其實,這樣因為夫妻矛盾而導緻連襟受到傷害的案例,比比皆是。
有的殘忍殺害對方父母,有的傷害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有的傷害另一半。這樣的新聞屢次發生,看着讓人心生恐懼。
我也比較贊同,夫妻之間的矛盾需要内部解決,因為外人根本不了解你們家庭的真實情況,了解的永遠隻是一個人的片面之詞,有句話說的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夫妻之間的問題一定不隻是單方面的問題。
最了解婚姻狀況的人隻有夫妻雙方當事人,夫妻之間應該做好有效的溝通,逃避隻會加深矛盾,激化情緒。
對待婚姻我們要謹慎,要充分了解了對方才能邁入婚姻生活,不應該着急結婚。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朋友,兩個人相親認識,彼此才見面幾次,通過社交軟件聊天也就了解了兩個星期就在家裡的安排下結婚了。
結婚之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其實,很多農村的老人思想還是根深蒂固,他們看中的不是感情,而是找一個人搭夥過日子,然後着急抱孫子。
很快,在孕期矛盾就不斷出現了,甚至大打出手,兩個人本身感情基礎就薄弱,根本無法進行溝通,每天除了打鬧就是躲避,這樣一鬧更不可能長久下去。
孩子出生後,很快兩人就離婚了,孩子夫妻雙方都不想要,最後給了誰,那給了爺爺奶奶帶。
這樣的悲劇實在太多太多了,因為結婚而結婚,根本沒有感情基礎,最後可憐的隻有誰?隻有那個無法選擇自己命運的孩子。
選擇一段婚姻真的是一門學問,婚姻不需要轟轟烈烈,但求細水長流,夫妻之間有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無法溝通,禍不及家人,即使夫妻矛盾無法解決,不應該連累雙方的家屬。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必須得到全社會的全力呵護。希望所有的孩子都可以有個快樂的童年,沒有惡魔,沒有噩夢。
我是丸子媽媽,育兒路上與你一路同行,教育好孩子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本期話題互動:你認為親戚應該參與夫妻之間的矛盾嗎?歡迎留言讨論。(本文章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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