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不一定是按基本工資扣除。事假工資是否在全額工資中扣除,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中約定扣除的辦法執行。即,有約定從其約定,無約定可以根據以下情況進行扣除: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基本工資和工作時間直接相關,事假影響了工作時間,所以要扣除基本工資。因此,事假期間是沒有工資的。
同時,由于事件期間完全是零績效,影響了本周期的績效結果,按照實際績效結果發放績效工資即可。
如果您的崗位是銷售工作,績效工資完全來源于銷售提成,則銷售提成的工資是您的勞動所得,該部分工資不應該加入全額工資裡面進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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