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書看到這樣一句話:後來我發現,太濃烈的東西總是不長久。應了那句老話:第一眼就心動的人沒法做朋友。突然間想起了很久之前和朋友的對話。
“放棄一個喜歡的人是什麼感覺?”
“就像一把火燒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絕望的看着那些殘骸和土灰,你知道那是你的家,但是已經回不去了。就連想念都不能像往常一樣說出口。”
漫無目的的在兩個人的公園閑走,耳機中循環播放着林宥嘉的那首《我已經敢想你》,突然間想起書上說,呼一口氣,許多二氧化碳分子就會離開你的身體,進入大氣中。有的可能進入你身邊的一棵小草,有的可能随着大氣環流飄向異國他鄉。我想那麼那些在我心中膨脹翻滾的對你的想念,應該也會随着呼吸,急急忙忙地湧到你的身邊,讓你感受到,我好想你。
有人說,當你唱出一些看似看開感情的歌的時候,那就證明你其實沒有放下。隻不過是要依靠着這些歌詞來療傷,越是嘴硬,心裡越痛。
我已經有勇氣聽到你消息,不害怕别人說你的話題,甚至我已經和回憶和平在一起,不刻骨不銘心不強迫忘記。
就像《one day》安妮海瑟薇的一句台詞:我無法控制自己對你的難以忘懷,可是我對關于你的一切已經再也沒有了期待。曾經的深愛,已經變成了回憶,我們的故事也在半路戛然而止。沒有過多的拉扯,也沒有反複的纏擾,一切就是那麼幹脆利落。
曾經有個人那麼愛你,愛你愛到心滿,愛你愛到心空。後來,都是因為你的懦弱,逼着他硬生生去愛上别人,希望餘生,我們都不會幸福,因為我們都不配擁有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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