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認為,人死了就是告别親人到另外一個世界定居生活,在他與親人告别前,人們就應該為他做點事,此類事統稱為“喪事”。在中國封建禮儀中,喪儀是相對反複和複雜的。全部《禮記》中至少有一半以前的内容與喪事有關,很多儀式和程序保留至今。“喪”的本意是逃亡,實際上就是從某人的眼皮底下或某控制區域不見了,所以,喪的引申義就是失去、消失等,一個人死了,也是這個人從此以後就在家庭、宗族、社會中消失了。所以,喪又被引申指人死了。
既然古人認為人死了就是告别親人到另一個世界定居、生活,在他與親人告别時,人們就應該為他做一點事,此一類的事統稱為“喪事”。哭是感情的流露,當親人永遠離開人世、離别自己的家庭,至親就會以“号哭辟蛹”,即捶胸頓足地嚎啕大哭從而表達出自己的悲傷之情,于是,中國的喪事往往是哭喪。古代中國喪儀繁複,而且必須按禮制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而喪儀就是喪事的制度和程序。
一.轉世投胎——招魂我國的傳統殡葬習俗中有所謂的“招魂”,就是在确認親人剛斷氣的瞬間,他的親屬便拿出準備好的“招魂幡”。人們認為,在生命結束的刹那間,靈魂霎時間離開肉體,成了沒有依附的“幽靈”。傳統認為,爬到高處大聲長呼死者的名字可以引起“幽靈”的警覺,這“招魂幡”就是引領“幽靈”回來的路引,隻有當靈魂回到已經死去的肉身之後,才能重新獲得投胎轉世的機會。
當人類還處于原始社會時,人們對靈魂這個概念就已經有了一定的認知與理解,“沒有靈魂的人體就隻是一具屍體”,那麼人為什麼會死亡呢?說白了就是靈魂離開了軀體。如果不能及時的将靈魂重新召回,回到他的身體上,那麼他就會成為無家可歸的幽靈,無所安居的遊魂野鬼;招回靈魂後并不能就此使這副軀體重新煥發生機,但是被召回的靈魂卻會重新擁有轉世投胎、重新做人的機會。
現代社會中我們時常會用到“往生”這個詞,在古代漢語中,“往”的含義的由此及彼,也就是從這裡到那裡去;“來”、“返”這兩個字指的是由彼及此,也就是從那裡到這裡去;“複”就是先由此及彼、再由彼及此,即先“往”再“返”。于是,葬儀中的招魂被稱之為“複”也是由此而來,召回逝去的靈魂,令其回到原本的身體中。
招魂是一個很古老的風俗。民間認為,靈魂一旦離開了依附的肉體,那麼這具肉體就成了屍體,“複”和招魂的目的就是把靈魂召回到屍體上,以便能夠讓TA順利的轉世。同時,民間還認為,如果靈魂被蠱惑,那麼也會離開肉體,這時候的人是神志不清的。解決的方法也很簡單,隻要把暫時離開的靈魂找回來,人自然而然就會痊愈。因此,當遇到患重病且神志不清時,其家人就會爬到房頂上,向四周呼喚親人的名字。現在仍在台灣一帶非常流行的“收驚”也是這一原理。
二.小殓、大殓
在現代,我們可以通過各種醫療技術,借此觀察病人的生命體征,從而判斷是否死亡,并且可以知曉确切的死亡時間(即心髒停止跳動的時間)。但是在古代,我們并沒有這樣的技術,一般隻能通過人的呼吸來判斷生命迹象,沒有呼吸了,那就判定為死亡,所以在古代又将死亡叫做斷氣。
《儀禮·士喪禮》中記載到:“疾革,屬纩以候氣。”當一個人病入膏肓即将斷氣時,人們會将一種很細的新絲棉放到病人的嘴和鼻子上。如果人還有呼吸,即便再微弱,絲棉也會被吹動;當絲綿不再有動靜時,就說明病人已經斷氣了。接下來,就要開啟一系列的治喪活動了。
在古文中,“斂”和“殓”是可以通用的,他們都代表收集、聚集的意思。但是,“殓”隻用于殡葬用語,就是給死者穿衣後将其放進棺材裡。由于古代喪禮中給死者穿衣和将屍體放進棺材中并不是在同一天内進行的,前者“給死者穿衣”這一程序叫做“小殓”,後者“将屍體放進棺材”這一程序叫做“大殓”,“大殓”又被稱作“棺殓”。
小殓是在人斷氣後的第二天才進行的,所以,小殓又分為殓前的準備和小殓的進行兩個步驟。殓前的準備并不複雜,但是有一定的制度規定需要人們遵守,總結一下過程就是:沐浴——哭喪——仵作蓋白布單,人們停止哭——為死者穿好常服,臉上蓋上一方面巾——除“喪主”外的親屬繼續圍着哭——“喪主”淨手後給死者喂飯。小殓的順序也很簡單:做好準備後,在客堂裡搭起靈堂,停屍的床放在靈堂東面,殓屍的人将器具準備好後,家人一起将死者從卧室移到靈堂的停屍床上,家屬們繼續哭;殓屍的人為死者穿上壽衣後,家屬們停止哭泣,做告别,然後殓屍的人正式開始小殓,用布絞和衾捆紮屍體,小殓就此結束,人們繼續圍着死者痛苦。
大殓就是将屍體放入棺材這一儀式。大殓的過程大家都在影視劇上看到過部分,因此在這裡筆者就不進行過多的贅述了,僅提一些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大殓往往被叫做“三日大殓”,而這就需要和我們的現代醫學聯系起來理解了。我們都知道,假死是一種會真實發生的情況,在現代醫學中,可以通過人工呼吸、電擊心髒、注射強心劑等方式,使假死的人重新恢複生命體征,但是在古代,沒有這種技術,人們隻能通過大聲呼喚、晃動身體等較為激烈的方式,因此,方才“小殓”兩個階段中的數次痛哭起到的作用也是這樣的,它們起到的都是一種“急救”的效果。因此,三日大殓的目的之一,就是不放棄任何“複生”的機會,如果三日内都沒有複生,那麼就可以确定死亡了。除此以外,三日大殓的三天時間,也給家屬們充足的時間做葬儀準備,親朋好友們也都有時間知曉這個消息,并且前來吊唁。
三.靈堂搭建:出喪時的祭奠與吊唁
從死者斷氣到大殓的三天之中,親屬們紛紛向遺體告别、為死者料理後事。大殓結束意味着整個喪事的第一階段也已經結束,家屬們會在執事的幫助下搭建靈堂,也就是接受親朋好友們的吊唁。
《禮記·檀弓上》中記載:喪不剝,奠也與,祭肉也與。既殡,旬而布材與明器。朝奠日出,夕奠逮日。父母之喪,哭無時,使必知其反也。這是與飯食相關的記載:為死者祭祀的時候,對上貢的貢品的要求;後者則是對活人的一種限制,哭雖然能夠表達對親人逝去的悲痛,但仍要有度,不能整日以淚洗面、惶惶度日。
除了祭祀以外,靈堂還有另一作用,就是供親朋好友前來吊唁。“吊唁”指的是哀悼逝者、慰問生者。提到這裡,古人的規制其實顯得很人性化:倘若你是死者的朋友,但與其家屬關系平平,你可以為朋友的逝去而感到悲傷;如果你是死者親屬的朋友,但與死者并不熟識,那麼你僅需向死者的家屬表示慰問。
關于靈堂的設立時間,通常的做法是“七七四十九天”,也就是“做七”之後便可撤去。
四.其他的環節前面所提的幾步,相較其他的步驟,可能身處現代社會的我們并不熟知,而接下來的步驟,受影視劇、書籍的耳濡目染,我們會更加熟悉一點。
一般的人家在設立靈堂時會選擇“七七四十九天”,在其中供奉上死者的牌位供人前來吊唁。值得一提的是,在古文中,“宜”表達的就是祭祀或祭禮。
靈堂既然設立,必然就有拆除的一天。在迎接親朋好友吊唁的同時,親屬們還要做喪儀後續事情的料理。墓地的選擇、出殡日期、墓碑、墓志銘和墓地的制作等等等等,這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與精力。
到了出殡的環節。在出殡前,需要提前在選好的墓地支起一個帳篷,用來代替設立在家中的靈堂。出殡的隊伍由儀仗開頭,鼓吹随後,然後依次是寫有死者名号的銘旌、放有招魂旗和神主的靈轎、靈車,最後是送殡的人群。進入墓地後的活動軌迹也有一定的規制。
到此為止,親朋好友的所做在吃了最後一頓餐食後便結束了,接下來的就是“孝子”和家屬的工作了。首先是守喪。根據禮制規定,孝子服父母喪的期限為三年。在三年的喪期内,最重要的是一次又一次的祭禮。當三年之期過去,整個喪儀便徹底結束。
五.結語如果抛開對死者的不舍與悲痛、對喪儀的抗拒與恐怖,喪儀的整個過程其實非常值得研究。正如現在人們常說,墓穴是整個古代文明的縮影,在筆者看來,喪儀就是古代社會風俗的一個縮影。它有些地方十分刻闆,但又十分的人性化,且會因為時代的對不同、地點的不同,不斷的變化着。
參考書目:
[1] 薛理勇:《喪葬習俗》,上海文化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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