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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置的環保要求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12 01:11:15

河南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涉污調查:村民晚上睡覺戴口罩 不敢喝村中地下水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賈國強 |開封報道

責編:周琦

(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周刊》2018年第49期)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置的環保要求(河南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涉污調查)1

尉氏縣興源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大門處的名稱與官方文件中的名稱略有差别。(《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賈國強 攝)

近期,《中國經濟周刊》接到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十八裡鎮馬家村近百位村民聯合舉報,反映尉氏縣興源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下稱“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污染嚴重,當地水源、土地、空氣受到威脅,雖然當地政府決定為尉氏畜禽處理中心重新選址,但如今何時能搬遷仍是未知數。舉報村民稱,其生産、生活以及身心健康已經不堪其擾。

馬家村村民李冬梅(化名)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尉氏畜禽處理中心自2015年底開工之初,就遭到不少村民強烈反對,“在臭味嚴重時,一些村民白天在地裡幹農活要戴口罩,有些村民晚上睡覺都要戴口罩,這兩三年我們的心情也煩透了。”

讓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盡快搬走,是李冬梅等村民們這幾年最大的願望。

設立之初就遭到不少村民反對,争議聲中建成并運營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事關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态環境安全。

2014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後,養殖業大省河南也于當年底出台意見,要求生豬調出大縣和家禽養殖大縣率先建設專業的無害化處理場所。

早在2007年,農業部畜牧司就公布了全國253個生豬調出大縣名單,尉氏縣就名列其中。

據媒體報道,開封市2015年确定在尉氏縣、杞縣、通許縣、祥符區各建一個處理場,并于當年底前完工。

企查查數據顯示,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成立于2016年1月28日,經營範圍為畜禽無害化處理,注冊資本不詳,企業類型是個人獨資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均為張群昌。

值得注意的是,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在選址、運營前,尉氏縣政府官網上并沒有公開征求意見,也沒有向當地村民介紹該項目相關情況,該項目是否經過科學論證、合法審批及是否經過環評等信息,外界均無從知曉。

李冬梅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透露:“張群昌是馬家村附近村的人,和我們也算是鄉裡鄉親的,他也與不少舉報的村民很早就認識。張群昌之前也做過一些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但設備并不先進。2015年底時,就有不少村民去找張群昌協商,希望當時的選址能遠離馬家村。”

李冬梅說,馬家村村民當時希望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建于馬家村東北側幾公裡處,該處與周邊村莊距離都較遠,“不過他拒絕了,堅持選址在馬家村附近,當時說是要建屠宰場。”

雖然村民當時也反對,但因為危害還沒有顯現,尉氏畜禽處理中心還是在争議聲中建成并運營了。

據報道,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建成後,獲得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的認可。

2016年4月20日,開封市畜牧局副局長馮連禮帶領驗收組到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實地考核,該中心順利通過驗收。馮連禮還對尉氏縣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尉氏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能力“給予高度評價”。

村民稱其向農業用水幹渠排污

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正式運營後不久,村民們開始嘗到苦果。舉報信稱,“無害化處理場所離村莊不足300米;向幹渠直接排放污水,河面上漂浮着灰色液體,味道難聞,我村農業澆地大部分用此幹渠水;向外排放危害氣體,凡經此路段人員均掩鼻而過,特别是風吹向村莊方向時,村民夜間睡覺被臭氣熏醒,進餐時令人作嘔,一些老年人呼吸困難。”

舉報信還稱,“在一次環保檢查中,由許昌市對我縣巡察。而我縣領導巡察人員有意回避此污染區域,不讓巡察組巡查此區域,就連中午吃飯也繞道此路段。”

11月30日上午,《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前往現場探訪。尉氏畜禽處理中心位于河南省道S102線旁,馬家村位于S102線另一側,村口一位村民住宅與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相隔不足百米。這位村民告訴記者:“剛建時我就反對,但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家的窗戶現在全都封閉了。”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注意到,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後門有條土路,幹渠就與之緊鄰。村民舉報信中所說的排污管位置,記者并未看到。村民王志軍(化名)解釋稱,“快到澆麥季節,幹渠水位上漲了很多,可能是淹沒了。”他确認,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的排污管向幹渠排污屬實。

公示牌顯示,該幹渠名為東三北幹渠,在十八裡鎮全段4500米,流經二郎廟村、馬家村、申莊村及蔡莊村等。

東三北幹渠是尉氏縣境内的6條引黃幹渠之一。

在東三北幹渠兩側,有大量農地和數個蔬菜大棚。李冬梅稱,這裡的蔬菜主要銷售給尉氏縣城。

死豬曾堆積成山,惡臭令人作嘔

随後,村民開始不斷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搬遷。但并不順利。李冬梅稱,他們遭到有關部門的推诿和扯皮,“環保局推給畜牧局”。

真正令當地村民忍無可忍以緻圍攻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的是2017年11月間發生的死豬連續三四天堆積事件。

馬家村村民向《中國經濟周刊》提供的照片顯示,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内死豬遍地,廠房幾乎被占滿,不少死豬還被露天放置,堆積成山。

村民稱,當時惡臭令人作嘔,難以忍受,他們便向村裡、鄉裡、縣裡逐級反映情況,“我們向縣委反映,被推給信訪部門,他們承諾會解決,讓我們早點回家。”

尉氏縣政府後來解釋稱,群衆反映的死豬堆積情況,原因是當時農網改造停電,無害化處理中心不能正常生産所緻;距離村莊僅300米左右(國家規定應距離500米以上)情況屬實。

對于縣政府的解釋,李冬梅并不認同,“為何不提前做好應對措施,比如停工運往鄰縣處理?”

河南環保督察組認定臭味屬實,尉氏縣政府決定啟動搬遷

在感覺搬遷可能無望時,村民們繼續向省、市有關部門逐級舉報。

2018年11月2日,尉氏縣發布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下稱“河南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通報顯示,10月28日,河南環保督察組對尉氏畜禽處理中心進行了現場檢查,認定村民反映臭味問題屬實,該廠散發的臭氣來源于其産品有機肥餅,系出入産品庫房時導緻臭氣逸散所緻。

該通報稱,由河南四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結果顯示,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的廢氣氨、硫化氫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二級标準;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廠區内自備水井、東臨水泥構件廠自備水井和馬家村西地下水符合地下水環境質量标準三類(編者注: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中等,主要适用于集中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

盡管河南環保督察組認定尉氏畜禽處理中心附近地下水達到飲用标準,但這并不能打消附近村民們的疑慮。

村民王志軍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目前我們已不飲用本村地下水,而是飲用附近馬廟村(編者注:同屬十八裡鎮,與馬家村相隔3.6公裡)的地下水。因為心理壓力一直存在。”

開封市環保局官網一份今年1月5日關于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12月25日,尉氏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執法人員例行檢查時發現,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排放廢水經檢測COD、氨氮超過國家規定水污染物排放标準,已構成違法。尉氏縣環保局責令尉氏畜禽處理中心限期治理,并處以排污費數額3倍的罰款,共計人民10572元。

河南環保督察組介入後,尉氏縣政府決定對尉氏畜禽處理中心重新選址,啟動搬遷。搬遷期間,将境内病死畜禽委托其他縣區進行無害化處理。尉氏縣政府稱,要強化監管,确保在搬遷之前停産到位。

尉氏縣環保局環境監察中隊中隊長孟香玲、尉氏縣畜牧局楊繼軍、十八裡鎮黨委正科級幹部劉軍峰等3人因此被予以誡勉談話。

其實,早在近一年前的2017 年12 月28 日,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就曾做出過搬遷承諾。

“之前處理中心自己說要搬,但一直沒搬。直到我們舉報到河南環保督察組,縣政府才決定搬。”舉報村民說。

馬家村村民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提供的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的搬遷承諾書顯示,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承諾搬遷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15日,如果遇特殊情況,2018年9月15日不能搬遷,将停止運行。

何時搬遷仍是未知數,當地政府“門難進”

不過,據當地村民反映,尉氏畜禽處理中心一直正常運營到今年10月中旬。“當時不少村民忙于秋收,未予理會,秋收後才去阻止其運營。”

為何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未如期搬遷?李冬梅說,張群昌仍抱有幻想。“誰積極參與舉報,張群昌就托人說情、公關,現在參與維權的村民代表已經換了好幾批。張群昌說,如果不搬遷,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将為村裡打井、修路,為村中70歲以上老人每年發錢、建溫泉等。”

對于這些條件,有些村民接受,有些村民不表态。而像李冬梅一樣堅持上訪的村民則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說:“我們不希望我們的孩子再忍受這種境遇,在外上大學的孩子放假都不願意回家住。”

由于尉氏縣政府相關部門未給出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搬遷時間表,村民們依然擔心此事不了了之,“我們的要求就是無條件搬遷,什麼補償也不要。”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實地采訪時,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已停産20多天,門衛室也無人值班。

在左側的生活辦公區内,有兩個狹長的廢水池,池水顯得較為肮髒,呈現黑褐色,水面上漂浮着一些落葉。

無害化處理區門前的出入區,設有消毒車輛通道,不時會自動噴水,幾輛畜禽無害化處理專用車停成一排,處理車間大門緊閉,“依法無害化處理”“環境質量就是生活質量”等标語貼于牆壁之上。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緻電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張群昌,對方未回答何時會啟動搬遷事宜。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前往尉氏縣委希望采訪相關負責人士了解搬遷事宜,被門衛以“外人不讓進”為由阻攔。留下名片後,至今未接到當地電話。尉氏縣長專線提供的尉氏縣委宣傳部聯系電話,《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連續撥打數日,均無人接聽。

記者觀察

涉及公衆環境權益項目,應多傾聽群衆意見

馬家村近百位村民長年舉報尉氏畜禽處理中心污染問題。村民堅持層層申訴,而相關部門互相推诿、久拖不決。

今年7月,生态環境部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公衆參與辦法》,保障公衆環境保護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上述辦法規定,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衆環境權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公開征求意見;對環境影響方面公衆質疑性意見多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方式組織開展深度公衆參與,如召開公衆座談會或聽證會,及專家論證會等。

2015年1月1日實施的《環境保護法》也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衆參與程序。

回到此次事件,尉氏畜禽處理中心在選址、運營前,尉氏縣政府并沒有向當地村民公開征求意見和公布相關情況,建設和運營過程中也沒有認真傾聽當地村民的意見。至今在其縣政府官網上也找不到關于任何尉氏畜禽處理中心的信息。

如果當時各級政府部門能重視村民意見,科學論證,詳細調查,也不會出現僅運行兩年多的無害化處理中心就要擇址搬遷的境況。不僅讓地方政府維穩成本增加,相關企業也為此付出代價。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傾聽人民的聲音,保障人民的知情權,是責任,更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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