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擴大改革措施覆蓋面,自從2021年9月1日起,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 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保定正式落地。
此項措施為群衆帶來的便利是,二手車需要在異地交易的,可以就地直接辦理車輛查驗、登記,無需返回車輛登記地驗車、提取檔案、辦理轉出。由轉出地、轉入地“兩地跑”變為在轉入地“一地辦”,方便群衆在轉入地直接辦理交易登記,減少兩地往返。
保定公安交警特别提示:已經在轉出地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的,無需在轉入地再次開具交易發票。如果您在辦理二手車交易異地登記時遇到要求強制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的情況,請您及時撥打0312-3012123進行反饋,保定交警将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一、轉入地交易二手車轉移登記辦理流程
(一)網上申請轉遞機動車檔案。
對二手車在轉入地交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公安交通管理互聯網服務平台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跨轄區轉移登記。申請前,應當認真閱讀“業務須知”,确認機動車是否符合轉入地相關規定,按照提示錄入申請信息。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确認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轉入地車輛管理所在受理網上申請後,通知轉出地車輛管理所制作并轉遞電子化機動車檔案資料。機動車檔案資料轉遞完成後,現機動車所有人将收到互聯網服務平台到業務窗口辦理轉移登記的通知。
(二)業務窗口辦理轉移登記
現機動車所有人到轉入地車輛管理所辦理轉移登記時,需要交驗機動車,按規定提交證明、憑證,并交回原機動車行駛證、号牌。車輛管理所确認機動車,确定新的機動車号牌号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号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标志。
需要提示的是,對未通過網上申請直接到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二手車跨轄區轉移登記的,車輛管理所将預受理業務,并查驗機動車,待電子化機動車檔案轉遞後,再審核辦理,重新核發的機動車牌證将通過郵寄或自取方式交現機動車所有人。
為方便群衆快捷辦理登記業務,建議優先選擇通過公安交通管理互聯網服務平台申請轉遞車輛檔案,收到網上通知後再到車輛管理所辦理。
二、辦理二手車跨轄區轉移登記所需證明憑證
申請二手車跨轄區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已經在轉出地開具的,無需在轉入地再次開具)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代理人代理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書(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不需要出具紙質委托書)。代理人為單位的應當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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