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著名文學家在《苕溪漁隐叢前集》中引用《西清詩話》的典故記載:“義山《雜纂》,品目數十,蓋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殺風景,謂清泉濯足,背山起樓,燒琴煮鶴。”
在清泉裡洗腳丫子,在山後邊蓋樓,焚燒古琴煮鶴吃,這些行為不僅僅是暴殄天物,而且還大煞風景。與清泉濯足,背山起樓等成語相類似的還有對花啜茶、花下曬裈[kūn褲子]、松下喝道等。
“焚琴煮鶴”的意思是,把琴當柴禾燒,把仙鶴當食物煮了吃,比喻附庸風雅,糟蹋美好的事物。
和“暴殄天物”所不同的是,“焚琴煮鶴”還有大煞風景的含義。
和這些成語相比,文人們還是更喜歡“焚琴煮鶴”。
宋代金石學家洪适作《滿江紅》詞:“吹竹彈絲誰不愛,焚琴煮鶴人何肯?”
明代文學家馮夢龍有詩句:“焚琴煮鶴從來有,惜玉憐香幾人知?”
當代武俠小說家梁羽生有詩曰:“焚琴煮鶴情何忍,掘寶懷珍意自傷。”
馮夢龍在《古今譚概》一書中,記載了發生在明朝的“焚琴煮鶴”事件。
明朝時期,有個著名的畫家叫沈周,字啟南,号石田、居竹居主人等,蘇州人。“長于文學,亦工詩畫”,他擅長山水、花鳥、蟲魚等,皆惟妙惟肖,時人稱其為“二絕先生”。
“沈周名重一時,蘇州守求喜畫者,左右以沈對,便出朱票拘之。”
蘇州太守想找個擅長繪畫的人,手下就向他推薦很有名氣的沈周,這位太守是個大老粗,可能是怕請不動沈周,竟動用下三濫手段,以拘捕證把沈周拘押至官府。
更氣人的是,蘇州太守命沈周讓他站在走廊作畫,沈周被氣壞了,如此辱沒斯文,大煞風景,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以畫筆做刀槍,憤然畫了一幅《焚琴煮鶴圖》送給太守。
蘇州太守不理解啥意思,不屑地說:“畫得太一般了!也不過如此。”
第二年,蘇州太守入朝觐見皇帝,期間遇到文淵閣大學士王鏊[ào],王鏊問他:“石田先生無恙乎?”
太守不知道誰是石田先生,竟一臉茫然,無以應。
蘇州太守回去之後,問手下人:“誰是石田先生?”
手下回答:“去年咱們抓來畫畫的那位就是沈周,沈石田啊!”
蘇州太守羞愧不已,一路步行到沈周府上,登門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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