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規範,
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5月7日,
中央文明辦、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發布
《關于規範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提出以下舉措
↓↓
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
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
網站平台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
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網站平台應加強主播賬号注冊審核管理,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
對利用所謂“網紅兒童”直播謀利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賬号從嚴采取處置措施,并追究相關網站平台責任。
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
網站平台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産品模式和内容呈現方式。
嚴禁提供或變相提供各類“追星”服務及充值打賞功能。
建立專門服務團隊
網站平台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和糾紛。
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号打賞的,網站平台應當在保護隐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
對于違規為未成年用戶提供打賞服務的網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戶為未成年人仍誘導打賞的經紀機構和網絡主播,從嚴采取處置措施。
規範重點功能應用
網站平台應在本意見發布1個月内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标準對用戶進行排名。
加強對“禮物”名稱、外觀的規範設計,不得通過誇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誘導用戶。
加強新技術新應用上線的安全評估,不得上線運行以打賞金額作為唯一評判标準的各類功能應用。
加強高峰時段管理
每日20時至22時是青少年上網的高峰時段,也是規範網絡直播的重要時點。
網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時段,單個賬号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不得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現方式,避免誘導誤導未成年人。
網站平台應在每日22時後,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并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常規模式開啟方式。
加強網絡素養教育
引導未成年人監護人主動學習網絡知識,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教育、示範、引導和監督。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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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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