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有點鬧心,為啥呢?
租我公司房子的小蔣拖欠了我們公司兩個多月的房租遲遲未交,事後了解我才知道原來他租我們公司房子是用來做民宿的。
上半年因為疫情影響,出租率不高,他把民宿轉讓給了另外一個人小旗。小旗說資金比較困難,轉讓費能不能分期付?小蔣想着好不容易找個接盤俠,就同意了。
劇情的轉折點來了,小旗接過來後招攬生意對外招租,收了第三方的押金和租金人跑路了,等着美美收錢的小蔣懵圈了,被我們公司逼着催收租金,實在沒轍才道出了實情。
現在的情況是:收了第三方租戶租金和押金的小旗跑路了,被我們催收租金的小蔣說他沒收租戶的錢,第三方的租戶說他們交過租金了,誰都不搭理誰。我去到出租房,雜物橫掃客廳,房子沒人管理,衛生沒有打掃,過千萬的房子被糟蹋成這樣子,一股無名怒火中燒。
但不管心中的怒火如何熊熊燃燒,終究得壓下火氣來解決問題,要不然拖下去,吃虧的還是我們公司。
我把三方的情況了解清楚後,就把事情解決了:
一、招來的第三方租戶,交了一個月的租金和部分押金,我讓他們住滿一個月,押金找小蔣去協商。
二、小蔣交的兩個押金抵未付的房租,但前提是欠交的物業管理雜費要結算完,第三方租戶要好頭好尾安頓好。
三、次月16号前要把房子恢複原樣移交給我司。
劇情就結束了嗎?不,小蔣看到困擾他半個月的事情,就這麼輕易的就解決了,他又提出房子他要繼續租,我果斷拒絕了,或許你會問我,有租金收不好嗎?
事情發生前:
第一出于人道主義,疫情當前,我給他緩租,他卻欺騙我,把房子轉租賺轉讓費,不道德。
第二事情發生後,沒有積極處理,計較着個人得失,導緻第三方租戶拒絕跟他協商,沒擔當。
第三當得知拒絕租房給他,覺得無利可圖後,他回複我收回房屋過渡期間,民宿日常他不再管理,出了任何事情,跟他沒有任何關系,沒格局。
所以,我更慶幸自己沒有貪圖蠅頭小利繼續把房子租給他,在我看來,一個人能否成就大事從小事看就能看得出來。
一、看他如何對待自己的個人得失。
二、處理事情的積極性和方式。
三、待人處事方面的态度。
對小蔣而言,當下可能覺得沒什麼,隻要不損失自己的利益即可,無非缺失了一個機會成本。但會有一天為自己買單的時候,很普适的道理,但卻是成就大事的基本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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