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東悅灣質量問題?文/砼策戊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以質量事故為鏡,以資質量之道,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星河東悅灣質量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文/砼策戊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以質量事故為鏡,以資質量之道!
梳理回顧住宅建築工程重大質量事故,以還原質量事故脈絡,探求質量事故背後的形成邏輯!
今天的金沙樂府質量門事件,與互聯網記載的2010年北京大興舊宮明悅灣項目重大質量事故有一些相似和不同之處!
一,總包名頭大,開發商勢小。
明悅灣施工方是北京某住總分公司,金沙樂府施工方是中建某局分公司;
二,質量出現問題,一個是單方瞞,一個是雙方瞞。
明悅灣是施工方隐瞞,金沙樂府是施工方先瞞,開發商知曉後沆瀣一氣幫着瞞,後又無奈曝光質量大瓜。
三,調查主體不同。
明悅灣是北京住建介入,金沙樂府是區住建介入。
四,結果目前不同。
明悅灣項目最後定性為重大質量事故,六棟問題樓全部拆除,金沙樂府目前沒法定性,還有太多變數。
後續的處理,根據明悅灣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報告,開發方、施工方、混凝土方,連水泥方包括監管方等均被處罰處置,但後來開發商反訴住建勝訴,因其沒有隐瞞!
五,調查主體不同。
明悅灣項目調查主體是北京住建,金沙樂府區目前是區級西海岸住建,是監管責任相關方,似不應成為調查主體。
今天與大家深度剖析,2010年北京大興舊宮明悅灣項目,六棟經适房全部拆除重建的質量事故脈絡。
分享這一重大質量事故細節,供行業同仁借鑒!
一千多方混凝土出了質量問題,導緻實體結構強度嚴重不符合設計要求,導緻六棟樓全部拆除重建。罪魁禍首居然是低價中标!低價中标居然是大興明悅灣項目重大質量事故事件成因之一!
明悅灣項目屬大興舊宮三角地經濟适用房項目。
這起質量事故不但是當時北京第一起混凝土質量事故,在國内也較為罕見!當年網上報道題目多為,明悅灣工程是豆腐渣中的豆腐渣質量事件!
本次質量事故引發多起相關訴訟,持續數五年,直到2015年,方塵埃落定!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公開資料,以及北京住建委做的調查報告,本次明悅灣項目工程重大質量事故中,經檢測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嚴重不符合強度等級設計要求,主因由商品混凝土供應的産品嚴重不達标所緻。
今天我們用上帝的視角來梳理本次事件的主要進程:
一,低價中标無利潤,開始動起歪腦筋。
二,核算成本要賠本,偷工減料動歪招。
三,質量問題頻發生,清除出場留隐患。
四,監管部門來調查,弄虛作假終曝光。
五,監管調查出報告,行政處罰跑不掉。
六,大興檢方提指控,質量責任終難逃。
一,低價中标無利潤,開始動起歪腦筋。
北京華飛公司與施工方北京某住總二公司簽訂預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合同約定向施工現場提供C25、C30、C35三個等級的預拌混凝土。
合同規定C30混凝土是每立方米248元,差一個每個強度等級(标号)差12元錢,當時的C30市價是每立方米265元左右。
後據混凝土公司相關人員證實,“因為項目近,路途和車輛消耗少,計算以後每立方米能有幾塊錢利潤,而且政府工程回款好。”該公司接下了這單業務。
後據資料顯示,2010年1月至5月間,該公司生産、銷售的不合格混凝土,總計方量為1532立方米,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币38萬餘元。
二,核算成本要賠本,偷工減料動歪招。
快開工時,施工方提出一份施工配比,華飛商砼這才發現如果按照施工方要求的配比,不但沒有利潤,還要賠錢,于是,混凝土公司負責人要求技術部做出一個能賺錢的配比。後據證實,負責人曾指示,“為控制成本,把原材料的配比偷偷改了,把便宜的材料多放一些,貴的少放一些。”
技術部就開始一點點開始實驗能掙錢的配比。最終,每組三塊、分别做三天、七天和二十八天抗壓報告後,他們摸到了“竅門”。
後據華飛公司主管生産的人員證實,為控制成本減少了水泥用量。
後據調查報告顯示,不但減少了水泥用量,而且用的還是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水泥和粉煤灰!
三,質量問題頻發生,清除出場留隐患。
在供應供應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後據北京某住總二公司副總經理張某及一位項目經理證實,陸續出現各項小問題,施工人員到場的混凝土出現發現和易性不好,終凝時間長,裡面有過磚頭等雜物,初凝結束前出現裂縫。
後發現質量問題較大,工程相關方扯皮糾纏一段時間後,将華飛清退出場!更換了混凝土供應商!
四,監管部門來調查,弄虛作假終曝光。
後因質量問題被發現,且問題嚴重,2010年6月,市住建委全面介入調查。
為應付檢查,華飛公司經理王某讓公司實驗員補做幾十份混凝土試塊合格的實驗報告。
後據實驗員說,根本就沒有做試塊,做的假報告;
實際配比和提供給施工方的配比通知單數據少了70-100公斤的水泥,都是用礦粉替代。
此外,為應付檢查,華飛公司還臨時請來一位技術總工程師,王某的朋友王某2。說明該公司資質中人員配置不具備。
王某2說,他有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所以答應給王某做技術總工,但他并未參與管理,隻是被叫來一起應對檢查。 王某2說,他和王某一起去過施工現場,經儀器檢測,混凝土強度才達到标準的50%或60%。事後,王某對王某2說,為了控制成本,把原材料的配比偷偷改了,便宜的材料多放了一些。
五,監管調查出報告,行政處罰跑不掉。
北京市住建委出具的調查報告四項重點:
1.混凝土使用的水泥不合格,所用水泥氧化鎂含量、氯離子含量、三天抗壓強度不符合要求。此前,不合格水泥供貨方已追究刑責;
2.華飛的混凝土配比與提供給施工單位的配比不相符;
3.粉煤灰細度不符合要求;
4.華飛供應混凝土的6棟建築工程的混凝土實體強度嚴重不符合設計要求。
本次質量事故調查完畢後,建委監管部門随即對明悅灣項目各相關方做出行政處罰,其中對開發商的處罰,開發商起訴後經法院駁回行政處罰,細節這裡不再贅述。有興趣的可以上網查閱。
六,大興檢方提指控,質量責任終難逃。
2010年11月25日,50歲的商砼負責人王某被羁押。
2011年8月,北京大興檢方以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對混凝土供貨單位華飛公司及其經理王某提出指控。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和被告人構成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一審判處華飛罰金20萬,判處公司經理王某有期徒刑3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被告人不服上訴。中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外水泥供應商因供應水泥不合格,亦被另案起訴,這裡不再贅述細節。
綜合以上,有幾個觀點分享,
一,這是一起典型的因低價中标引發的成本擊穿質量底線,打破質量紅線,造成整個公司質量防線失守案例。顯而易見,該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及标準化工作之混亂,出事也是必然!
二,遺憾的是本事件未能引起行業人員的高度重視并借鑒教訓,本事件之後的五到十年,尤其是2017-2021國内多地又發生十餘起重大質量事故!
三,低價中标必然影響項目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這已成為各行業共識。低于成本價以異常價格進入市場,已經不是讨論這是正常競争還是惡性競争了,這是行業毒瘤呀!但遺憾是施工方居然願意選毒瘤供應商!
事實上,因低價中标導緻項目質量不過關,甚至釀成安全事故的案例,并不鮮見。
大家普遍認為,惡意低價中标的企業,樂意選取低價材料的施工商,已打開質量安全的“潘多拉魔盒”,不斷造成惡果!
2017年《人民日報》曾發布評論文章《質量應是企業立身之本(一線視角)》,對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低價中标”不良現象,提出批評。
近幾年,尤其2019年已來,由發改牽頭,多部門聯動,正在修訂新的招投标法,有望從法條上遏制低價中标亂象,搬除最低價中标這一行業創新路上的絆腳石!
至于金沙樂府質量門事件,結構實體回彈及鑽芯強度不達标,是商砼供應商的生産所緻,還是八四的分包商施工方不規範施工所緻,因為瞞了三年多,質量回溯難度加大,具體原因我們不得而知。可能唯有高層級監管介入。才能理清質量問題因素,供行業借鑒!
中國式現代化,綠色發展是核心之一,高質量發展是實現途徑,預拌混凝土的高質量發展必須圍繞綠色低發展,質量安全兩個核心展開!
以質量事故為鏡,希望混凝土行業同仁與建築工程同仁汲取教訓!共同為綠色建材、綠色建築,為建築建材行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由上,期待金沙樂府質量門事件盡快落地!期待業主有所安!從質量角度,期待同仁有所鑒!而不是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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