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員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不僅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污染司法生态,也戕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據報道,1月9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總結過去一年政法工作的同時,研究部署了2021年政法工作。會議還明确表示要狠抓頑瘴痼疾整治,聚焦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運動式”、“一刀切”執法,司法人員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等執法司法問題,開展專項整治,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着力點,打造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鐵軍。
此次會議,要求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着力點,聚焦“司法人員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等問題,無疑是把司法活動中糾偏正向、挖根除弊的發力點,放在了最敏感、也最為關鍵的法律職業主體關系上進行專項整治。比起“大呼隆”“一鍋煮”的做法,這更能發揮“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功效,破解久治不愈的頑瘴痼疾。而這些富有針對性的整治行動,有利于保持政法隊伍的純淨、過硬、可靠,提升司法公信力,維護公平正義。
毋庸置疑,在紛繁複雜的人類社會關系中,司法是最為重要的一種。正是在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依法參與下,各種訴訟活動才能有序展開,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厘清,糾紛矛盾才能化解。
為防止上述法律職業共同體“同氣連枝”“私相授受”“利益輸送”,進而影響司法公正,立法方面不僅設計了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訴訟架構,更通過《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等專門法律,以及兩高三部等聯合發文,強調司法人員“秉公辦案,不得徇私枉法”,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嚴禁“接受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請客送禮或者其他利益”等6種越界行為。
然而,遺憾的是,經由法律畫出的醒目紅線,在現實中卻被一些司法人員、律師等刻意忽視,甚至肆意踐踏。以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案為例,在直接或間接行賄張家慧的37人中,有18人是律師身份,甚至省律師協會的副會長也牽涉其中,行賄總額超過2000萬元。利益驅使下,張家慧利用職務之便盡量“提供幫助”,有時向承辦法官“打招呼,盡快結案”;有時“自己上”,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于請托人一方的觀點;有時電話施壓“是他們家的事,要關照一下”等,花樣百出。
在張家慧案刑事判決書中,一共有37人被公布行賄數額,其中有18名是律師。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如此,知法者違法,司法者破法,“司法人員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不僅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污染司法生态,也戕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
上醫治未病,中醫治欲病,下醫治已病。盡管在“最富法官案”後,包括涉案律師、涉案法官和公職人員都在依法依規處理之中,海南省法院系統開展“以案促改”專項整改工作,海南省政法機關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但如何防止司法隊伍再現類似“害群之馬”,還需來一場更廣範圍、更大力度的教育整頓,讓痛心疾首的個案教訓,變成警醒大衆的典型教材,教育更多司法人員,強化法律職業道德,更有力地維護司法正義。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決定,狠抓“司法人員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等頑瘴痼疾整治,這些以點帶面、舉一反三的剛性措施,體現了刀口向内、厲行法治的反思精神,有利于打造一支過硬的政法鐵軍,“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從長遠來看,這也有利于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如期實現法治中國的建設目标。
編輯:何睿 校對: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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