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日常财務處理及納稅申報中,“不征稅”的字眼通常會讓各位納稅人心頭一喜,要了解不征稅收入的相關處理,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到底什麼才是屬于不征稅收入。
不征稅收入
不征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定義不征稅收入為财政撥款和依法收取并納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不征稅收入。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解釋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财政性資金。企業在日常的經營中,最常見的可被認定為不征稅收入的就是财政性資金,但根據條例規定,并不是所有的财政性資金都是屬于不征稅收入的範圍,重點一定是有專項用途的。
财稅[2011]70号文中提到不征稅收入的條件也表述了相近含義:
1、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2、财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3、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若企業是收到一筆政府補助用于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則不屬于不征稅收入的範疇,财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若屬于不征稅收入,通常也包含了兩種類型: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2、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
下面我們通過兩個案例詳細分析兩種類型下的财務處理及納稅申報情況:
例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若企業收到的政府補助100萬元符合不征稅收入的規定,同時是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假設本年度發生50萬的支出:
1、财務處理:
① 收到補助
借:銀行存款100
貸:遞延收益100
② 實際使用
借:其他業務成本50
貸:銀行存款50
借:遞延收益50
貸:其他收益50
2、納稅申報:
收到100萬财政性資金填入A105040表中,計入損益金額為本年發生支出的金額,費用化金額為50萬。(為便于列示圖示金額單位均為:萬元)
填列之後,我們會發現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00表)中列示:同一納稅期間調增、調減金額相等。
例2►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
企業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政府補助款400萬元,同月購入環保設備一台,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0萬元,增值稅130萬元,當月投入使用。該設備預計使用壽命10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不考慮預計淨殘值),采用總額法對取得的政府補助進行會計核算。符合不征稅收入中的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情況。
1、财務處理:
①收到補助
借:銀行存款 400
貸:遞延收益 400
②購買資産
借:固定資産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0
貸:銀行存款 1130
③2021年度累計:計提固定資産折舊,同時分攤遞延收益
借:制造費用100
貸:累計折舊100
借:遞延收益40
貸:其他收益40
2、納稅申報:
①2020年度:該項政府補助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當年會計核算未計入損益,不進行納稅調整。
②2021年度:會計核算确認“其他收益”金額40萬元,符合不征稅收⼊條件,應納稅調減40萬元。
會計核算确認“累計折舊”金額100萬元,其中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産計算的折舊金額40萬元,不得稅前扣除,應納稅調增。
納稅調整結果(A105000表):同一納稅期間調增、調減金額相等。
作者:必信天誠·周軒,來源:稅律風雲。本文内容僅供一般參考用,均不視為正式的審計、會計、稅務或其他建議,我們不能保證這些資料在日後仍然準确。任何人士不應在沒有詳細考慮相關的情況及獲取适當的專業意見下依據所載内容行事。本号所轉載的文章,僅供學術交流之用。文章或資料的原文版權歸原作者或原版權人所有,我們尊重版權保護。如有問題請聯系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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