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後,要怎麼解決,該找誰賠償,我們的維權方式有哪些?
首先,需要對漏水原因需要進行鑒定,在确定是因樓上住戶因裝修或是其他原因造成漏水的情況下,應由樓上的住戶及時進行維修,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應當進行賠償。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産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産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産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然後,我們需要對有的證據需要進行收集和保存。
因為損失數額較小,最佳解決辦法是協商解決或是由物業作為中介進行調解。拿着證據找責任人進行協商,可以要求對方恢複原狀,也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維修費的賠償。
最後,如果無法進行協商,再有關手續完備後,那麼我們可以選擇訴訟維權。民事訴訟中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作為漏水糾紛的原告,要對漏水的具體原因、損失等事實進行舉證。
鑒定所需費用,雙方可以協商共同承擔,如不能達成一緻,原告可先行墊付,鑒定結果出來後再據此向法院進行申訴,要求相關責任人承擔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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