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怎麼發放,一直以來,就是一本糊塗賬,因為教育部在制定政策的時候,并沒有明确它的發放規則。而到了教育廳,也隻是把教育部的文件轉發,也沒有進一步明确。如此一來,教師的績效工資怎麼發,往往都是學校自己決定。
也正是沒有一個明确的标準,教師們的績效工資在不同的學校就會有着巨大的差異。而在這當中,最受益的應該是那些學校的領導們,因為他們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所以,在制定規則的時候,怎麼有利于自己就怎麼來,而有些校長就到了肆意妄為的地步。
網上不就有一位上海的教師網友貼出了自己學校績效工資的發放措施嗎?校長、書記拿基礎績效的150%,副職為140%,其他行政人員則為120%,就是一般的行政人員也比班主任高10%的績效工資。
而教師能拿到多少呢?一般的恐怕隻能拿到基礎績效的50%,因為有着太多的懲罰制度在等着老師們呢?這可是套在老師脖子上的鎖鍊,而領導們是沒有懲罰的——他們當中相當一部分連課都不帶,懲罰自然不可能挨不到他們的身。
看懲罰制度,洋洋灑灑六大條,而第四條,一學年以内,縣區及其以上的榮譽和表彰一次沒有的,将隻能領50%的績效工資。這縣區級以上的榮譽和表彰,一個學校也不會超過十個人(這還必須是教職工達到100多人以上的)。
績效工資本身就說是多勞多得,有了這樣的自私自利的校長,什麼都隻是紙上談兵,能夠施舍一點給老師,在他們看來都是很大的恩典了。也正因此,許多老師都對績效工資沒有一個具體的發放細則一事頗多微詞,畢竟這實實在在地影響着教師的收入,也直接影響着教師的工作熱情。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山東省教育廳出台了政策,明确:學校要完善内部績效考核評價和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比例不低于70%;學校按照教職工崗位考核等情況對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具體分配時,要體現課時量和工作實績,其中用于課時量和教學實績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應不低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70%。
山東省出台這樣的政策,有利于讓績效工資的發放具體化,避免學校在執行的時候變形走樣。那麼,山東省教育廳為什麼要這樣來制定呢?這就是解決在現實執行中的困境,讓教師能夠多勞優質能夠多有所得。因為課時量視具體的,而教學實效也是大家都能看到的。大家當面鑼對面鼓,誰人還能不服氣呢?
這樣一來,就能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充分調動教師們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盡管這對于老年教師有些不公平,畢竟多帶課自己的精力還是要能跟上才行。但是,這也是年輕人辛苦所得,老年教師也應該能夠想得明白。就是有些想法,恐怕也不能說出些什麼。
盡管山東省教育廳出台的政策赢得了很多掌聲,但是質疑的聲音也是很大——
“工作量是什麼?單純的課時量?隻要在學校教書,就會明白:教學過程中,工作量很大。上課時間是一點小内容,很多老師都是擠時間上課,課時量微不足道!有會務、填表、各類活動,還要留痕!甚者巡河……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太多事了!所以,工作量不代表課時量!大多數老師的工作量遠超課時量!課時量隻是滄海一粟而已。咋計算?”
“實績是什麼?不隻教學成績,也很複雜。學校活動多如牛毛,都有實績。教學成績當然也是實績。可學生的考試成績不能排名是常事!看哪項?各說各的理,甚至自相矛盾。”
“領導是學校最忙的人。他們要應付各種檢查,填寫各種表格,制定各種計劃,寫各種總結和彙報材料。上面一個文件,底下一堆材料,看看上面一年發多少文件?就知道下面有多少任務了。學校中層晚上和周末加班是常事。”
網友們的質疑不能說沒有道理,如果不能明确什麼是工作量,什麼是實效,那麼這個政策想要落到實處,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畢竟每個人的界定不一樣,結果就會千差萬别,不是嗎?
親愛的讀者,面對着山東省教育廳出台績效工資發放辦法,明确要多考慮課時量和工作實績,而被網友們激烈争論這件事,你有什麼想說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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