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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會紅包怎麼繳稅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1 02:23:48


年會紅包怎麼繳稅(公司年會周年慶狂歡)1

很多納稅人疑惑:公司年會、周年慶、推廣會、座談會,來賓取得禮品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如果繳納,個人所得稅又該繳多少?且聽小編說一說。


看點1、贈送自産産品

【案例】A公司2019年7月在新産品推廣會議上,來賓(非本公司員工)可以參加随機抽獎,抽中者可以獲贈該公司自産産品。來賓陳女士抽中産品一台,市場價格1000元。陳女士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案例分析】

1、陳女士獲得産品一台,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适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條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随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陳女士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呀?

陳女士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獲得産品的市場價格=1000元

(2)應納個人所得稅=1000*20%=200元

【政策依據】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财稅〔2011〕50号)第三條規定: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産産品(服務)的,按該産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确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看點2、贈送外購禮品

【案例】B公司2019年7月在公司年會上,來賓(非本公司員工)可以獲贈該公司外購的禮品,購買價格每件500元。來賓江先生領取禮品一件。江先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案例分析】

1、江先生獲得禮品一件,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适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條規定: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江先生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呀?

江先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禮品購買價格=500元

(2)應納個人所得稅=500*20%=100元

【政策依據】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财稅〔2011〕50号)第三條規定:企業贈送的禮品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确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看點3、微信紅包

【案例】C公司2019年7月公司周年慶上,來賓(非本公司員工)可以微信掃碼随機獲取微信紅包,來賓周先生獲得微信紅包100元。周先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案例分析】

周先生獲得微信紅包,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微信紅包=100元

(2)應納個人所得稅=100*20%=20元

【政策依據】

《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适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條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随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看點4、贈送抵用券

【案例】D公司2019年7月公司座談會上,來賓可以參加随機抽獎,抽中者可以獲贈該公司産品抵用券。來賓蔡先生抽中抵用券一張,金額500元。蔡先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案例分析】

蔡先生獲得産品抵用券,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财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适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條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随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常見問題

問:哪些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偶然所得?

答: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問:偶然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如何确定?

答: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問:偶然所得如何确定一次收入?

答: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問:偶然所得的稅率是多少?

答:适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問:偶然所得應該由誰來扣稅?

答:如果偶然所得是從境外取得的所得,應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從境内取得的所得,由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問:支付寶領取的紅包交個人所得稅支付寶是否會成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答: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問:網絡紅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紅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稅總函[2015]409号) 三、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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