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犀牛角怎麼賣

犀牛角怎麼賣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15 14:14:45

犀牛角怎麼賣?保山市騰沖市地處祖國西南邊陲,境内生态環境優越,是祖國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樣性寶庫,轄區内有着被譽為“物種基因庫”的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大量珍稀動植物在這裡繁衍生存,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犀牛角怎麼賣?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犀牛角怎麼賣(收購野生犀牛角)1

犀牛角怎麼賣

保山市騰沖市地處祖國西南邊陲,境内生态環境優越,是祖國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樣性寶庫,轄區内有着被譽為“物種基因庫”的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大量珍稀動植物在這裡繁衍生存。

為更好地維護轄區生态系統平衡,強化司法保護責任擔當,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騰沖市人民法院對近年法院辦理的部分環境資源案例進行整理發布,以此引導廣大群衆樹立保護生态環境、維護生态平衡的正确價值觀,為守護綠水青山的美麗騰沖貢獻力量。

案例一:張某、明某濫伐林木案——無證濫伐林木,二被告人被判刑

●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采伐騰沖市北海鄉某處林地的林木337株,計活立木蓄積39.421立方米,後将部分木材出售獲利。被告人明某在未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采伐北海鄉多處林地的林木,并加工成紙漿木出售獲利,經調查測算,明某所濫伐林木活立木蓄積為67.283立方米。

● 裁判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明某違反法律規定,未經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任意采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兩名被告人均被判處罰金。

● 典型意義

森林是我國的重要自然資源,國家對森林和其他林木實行特别的保護,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超出采伐許可證規定面積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都屬于違法行為,将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濫伐林木罪定罪處罰: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案例二:許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收購野生犀牛角,被告人被判拘役

● 基本案情

被告人許某于2019年向一名緬甸籍男子購得犀牛角1塊,後被民警查獲。經鑒定,該塊犀牛角制品重37克,來源為奇蹄目犀科白犀屬白犀,白犀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犀牛角價值人民币9250元。

●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對其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被告人許某被公安機關查獲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判決許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4000元。

● 典型意義

野生動物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員,任何一種野生動物都是生态平衡鍊條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如果不對這類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施以法律制裁,将對野生動物的生存造成嚴重威脅且破壞生态平衡,最終将會使人類生存環境惡化,損害人類自身利益。無論是為了人類自己,還是為了維護地球生态平衡,我們每個人都應積極行動起來,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力度,自覺抵制非法獵捕、違法違規經營野生動物産品等行為。

●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案例三:王某非法采礦案——非法采礦,獲利不得反獲刑

●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雇傭挖機到騰沖市荷花鎮等地,以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為由,無證非法開采螢石礦28434.35噸,以每噸原礦運費25元的價格雇傭駕駛員将所采原礦出售給騰沖某礦業有限公司,共銷售得礦石款2127072元,扣除運費710858.75元,其非法采礦價值合計人民币1416213.25元。

● 裁判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礦産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價值人民币1416213.25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非法采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00000元,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 典型意義

礦産資源屬于稀缺性、耗竭性、不可再生性資源,必須十分珍惜、有效保護、合理利用。任何人勘查、開采礦産資源,必須依法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并辦理登記,國家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産資源。非法開采礦産資源不僅會造成當地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生态環境惡化,一旦遇上雨季,更會引發山體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地質災害,嚴重威脅人民群衆的生命财産安全。

●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産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礦産資源法的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産資源,造成礦産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案例四:吳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被告獲刑并被要求恢複植被

● 基本案情

為方便采礦,被告人吳某在僅辦理了《營業執照》和《采礦許可證》,在沒有辦理林地臨時占用手續,并取得《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在騰沖市團田鄉多處林地開采礦石,實際非法占用林地面積84.82畝,造成林地原有地貌改變,地表原有植被嚴重毀壞。

● 裁判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同時,對其處罰金2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90萬元。并要求吳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公益訴訟機關植被恢複造林費用254497元。

● 典型意義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産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地、養殖水面等。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計劃,未經批準或騙取批準擅自将耕地改為建設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林地進行建設或者開墾林地進行種植、養殖以及實施采石、采砂活動,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損壞,則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本案在判處被告人刑罰的同時,還責令交納造林費用恢複植被,為通過公益訴訟手段參與生态保護積累了實踐經驗。

●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案例五:楊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收購紅豆杉加工木制品出售,被告人獲刑

● 基本案情

2008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楊某向他人購買紅豆杉、榧木木材後在騰沖市猴橋鎮自己經營的木雕廠進行加工、出售并為他人加工紅豆杉制品。2021年3月6日,騰沖市公安局民警在楊某木雕廠内查獲58件木制品,其中49件木制品為紅豆杉科屬紅豆杉,8件制品為紅豆杉科屬榧木,涉案物品材積總計0.9234立方米、立木材積(蓄積)1.539立方米。

●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法律規定,非法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考慮到楊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遂依法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000元。

● 典型意義

紅豆杉是我國一級珍稀瀕危保護植物,是名副其實名的“植物大熊貓”,國家早有明文規定紅豆杉及其制品禁止貿易。“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對于珍稀植物同樣适用,楊某明知系所收購植物為紅豆杉,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應予追究刑事責任。

●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雲南高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