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聽的音樂怎麼來的?
在談之前,還是必須先快速說一下唱片制作的過程。原則上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前期,中期,後期。
前期:作曲、編曲
中期:錄音、混音
後期:母帶後期、發行、營銷
一首曲子的好聽與否,就是在前期的編曲就大概定調了。再來就是進入錄音。錄音的過程,可以是找真的樂手錄制真實的樂器的聲響,或是透過軟件樂器來完成編曲要求的旋律。然後找歌手或歌手們來唱⋯⋯等等的。這個過程就是錄音。
一首曲子的「平衡」除了在編曲上面要達到旋律上的平衡,另一方面,就是要靠混音來把錄好的元素做成一個在聆聽上與頻率上的協調;通常也是要配合曲目的走向、或是制作人想要什麼而定。畢竟一個曲子、專輯他的目的是要成為一個商業的出版品,該做的後制、美化過程都是必經的。
通常最後還是會做母帶後期,把整張專輯的音色走向、音量調整、修飾小缺點⋯⋯等等的事情處理好之後,再依照各個串流平台所要求的響度規範來上傳最後的母帶。
量化我們聽到的音量與響度
有的時候,大家會把音量與響度劃上等号。其實兩者是有差異的。他們有差異,同時又互相影響。
音量是可以量化的,簡單來說,就是我們最常用的「分貝 dB」。而響度,傾向于人的主觀感知。怎麼說呢?不同的75分貝的音樂訊号在一個時間内放送出來,每個人對于他的大小聲的感受是不同的。
因為響度的與這三個事情有關:頻率内容、時間長度、音壓。
我們以一個1000Hz的測試訊号,以80分貝的音壓持續播放三分鐘,你對于這個訊号的響度的感覺會跟隻有播放10秒鐘或是30秒鐘會有很大的差異。
我們再以兩個歌手舉例,其中一人的音色在中高頻段比較明顯、另一個人中低頻段比較明顯;他們唱一樣的歌,并且以一樣的key與相近的音壓唱歌,通常中高頻段的人聽起來的聲音會感覺比較大。
以上兩個簡短的例子就是要告訴大家,聲音的頻率内容、音壓與時間長度會影響人對于聲音大小的感知。這也是為什麼要說「響度傾向于人的主觀感知」。
既然響度是人的主觀感知,那麼要怎麼去量化呢?
要量化「響度」,首先要看的就是人耳的對于頻率與音量的關系,下面有兩張圖,可以仔細閱讀參考:
看以上兩張圖,你會清楚地看見,人耳與人腦不是一個平整接收頻率的器官。這裡就不加以闡述了。關于響度量化的基礎,要看第二張圖,有個單位叫做「phon」。phon這個單位是試圖量化響度的單位。我們以1kHz的訊号來說,在1kHz在40dB的音量下可以感知,那麼就是40phon。以這個為基礎,另一個單位叫做sone,1 sone = 40phon。這兩個都是試圖來量化響度的單位。
國際組織将是ITU與EBU⋯⋯等單位,把人耳的特性、人腦的心理聲學⋯⋯等,會影響響度感知的因素都放在一起做考慮,把這些因素透過繁雜的數學計算,做出了有統計意義的結果後,才來定義并規範「聲音回放」的合理響度範圍。有興趣的人可以搜索:「ITU-R 1770與ITU-R 1771」。
規範要遵守嗎?
當然要遵守!其實在台灣就有這樣的困擾。先不說音樂,光是第四台與MOD,每個頻道的聲音大小都不一樣!最可怕的是從電影台轉到購物頻道,常常還是會被購物頻道突然變大的聲音吓到。連廣播節目也都會有這類的狀況出現。
這裡,可以另外再去Google:「音量戰争 Loudness War」。這都是老生常談了。我們這個文章主要是要介紹響度的定義與規範。
響度規範帶來的影響
雖然有ITU、EBU、ISO、ANSI等組織有推出響度的規範,但,各大音樂、影音串流平台還是有自己的标準在,不過,各大平台的标準還是會在規範左右,不會有太大的出入。就影音産業來說,大緻上會影響這些事情:
音樂串流平台:唱片發行時必須符合響度規範
影視串流平台:影片發行時必須符合響度規範
電影戲院:響度與音量校正盡可能符合響度規範
空間聲學:響度與音量校正盡可能符合響度規範
電視台:聲音訊号必須符合響度規範
下圖是目前一些媒體平台的聲音響度的規範:
以上這些地方、平台要是可以遵守規範,在一個合理且對人耳友善的範圍,對我們這些聽衆、觀衆來說,可以得到:
舒服的音量
享受到音樂中該有的動态所帶來的情感
享受到電影、電視劇中聲音所帶來的情感起伏
對創作者來說,也要改變音量與響度的看法。有了規範,不會因為過度的壓縮、放大處理把作品的生命力給扼殺掉了。從創作去吸引閱聽大衆的耳目,而不是從音量去取得注目。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讓你對響度、跟響度規範有點觀念。
最後,以下幾張圖是針對幾個音樂做響度測量,隻是要說明有的音樂會保留适當的空間,有的還是會盡可能在規範内做到滿。當然,有的時候跟曲目有關,這個不在讨論範疇中。
鬼滅之刃主題曲:LiSA, 紅蓮華
Sam Smith, Too Good at Goodbyes
影集 Mandalorian原聲帶:A Friend – TIDAL
來自pi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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