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業務,單位可通過社會保險自助經辦平台辦理各類繳費變更的申報手續。
若申報頁面顯示的戶籍信息與單位申報人員的實際情況不一緻,請攜帶該人員的相關戶籍材料到各區(縣)就業服務機構、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或者參保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修改調整。
一、新進人員(含社保個人登記)對于首次參加工作或從未建立過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且申報當月年滿16周歲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戶籍(不含港、澳、台地區以及外籍人士)人員,用人單位可按規定為該職工個人辦理新進變更。
(一)新進變更辦理前提:參保單位必須先到各區(縣)就業服務機構或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為新進人員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登記手續。
(二)操作步驟:
1、錄入新進人員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系統會提示相關信息,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鈕,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區域自動顯示新進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屬省市”、“戶籍戶别”、“戶籍地址”等信息,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鈕,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外來從業人員信息錄入:僅限于持人才引進類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可以勾選此項。勾選該項後還必須輸入居住證号碼(居住證開頭前兩位字母需大寫)。注意:此類外省市戶籍人員的用工備案手續應在各區(縣)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辦理。
4、個人序号:系統默認按參保單位内最大的個人序号 1的規則自動生成,參保單位也可以修改。修改完成以後應點擊“校驗”按鈕,若該序号與單位内其他職工發生重複,系統将提示單位經辦人調整序号。個人序号隻能錄入數字0~9,序号首位不能為0,最多為10位。
5、繳費起始年月:指此人本次繳費起始年月(含補繳月份)。格式為四位的年份加兩位的月份,如:201207,不得早于本單位的成立日期和申報當月之前的6個月。
6、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元):根據新進人員的首月全月工資性收入進行錄入,可以保留到角,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标準。點擊“确定”按鈕後系統會自動生成繳費基數。
7、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根據單位錄入的月平均工資确定,最低不低于本社保年度繳費基數下限,最高不超過本社保年度繳費基數上限。
8、聯系電話(固定電話):一般為8位數,可以加錄區号和分機号。
9、聯系電話(移動電話):一般為11位數,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至少要錄一個。
10、聯系地址(省市區):根據參保人居住地址的行政區劃信息,在三個下拉式菜單欄中分别進行對應項目的選擇。
11、聯系地址:根據新進人員現在居住地址的路名(新村)和門牌号碼進行錄入或修改。
12、聯系地址郵編:根據新進人員現居住地的郵政編碼進行錄入或者修改,必須為6位數。
13、勾選“該職工已辦理用工備案登記手續,以上項目真實填寫,若與實際情況不符,願承擔相關責任”。最後點擊“提交”按鈕。
(三)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新進變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新進變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新進人員信息的申報錄入。
4、輸入補繳:參保單位可繼續錄入該人員的補繳信息(詳見“補繳操作指南”)。
二、轉入人員對于已在本市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且申報當月年滿16周歲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戶籍(不含港、澳、台地區以及外籍人士)人員;或年齡在50周歲至55周歲間的女性,且為本市戶籍的人員,參保單位可按規定為職工辦理轉入申報。
(一)操作步驟:
1、錄入轉入人員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系統會提示相關信息,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圖标,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區域自動顯示轉入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屬省市”、“戶籍戶别”信息,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鈕,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外來從業人員信息錄入:僅限于持人才引進類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可以勾選此項。勾選該項後還必須輸入居住證号碼(居住證開頭前兩位字母需大寫)。注意:此類外省市戶籍人員的用工備案手續應在各區(縣)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
4、個人序号:系統默認按參保單位内最大的個人序号 1的規則自動生成,參保單位也可以修改。修改完成以後應點擊“校驗”按鈕,若該序号與單位内其他職工發生重複,系統将提示單位經辦人調整序号。個人序号隻能錄入數字0~9,序号首位不能為0,最多為10位。
5、繳費起始年月:指此人本次繳費起始年月(含補繳月份)。格式為四位的年份加兩位的月份,如:201207,不得早于超過本單位的成立日期和申報當月之前的6個月。
6、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元):根據新進人員的首月全月工資性收入進行錄入,可以保留到角,且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标準。點擊“确定”按鈕後系統會自動生成繳費基數。
7、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根據單位錄入的月平均工資确定,最低不低于本社保年度繳費基數下限,最高不超過本社保年度繳費基數上限。
8、勾選“該職工已辦理用工備案登記手續,以上項目真實填寫,若與實際情況不符,願承擔相關責任”。最後點擊“提交”按鈕。
(二)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轉入變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轉入變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轉入人員信息的申報錄入。
4、輸入補繳:參保單位可繼續錄入該人員的補繳信息(詳見“補繳操作指南”)。
三、轉出人員單位為已辦理退工手續的人員申報辦理停止繳費手續。
當申報單位當前僅有一人參保,網上不可再辦理轉出,請到參保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櫃面辦理轉出手續及單位暫停結算手續。
(一)操作步驟:
1、錄入轉出人員的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圖标,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區域顯示出轉出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屬省市”、“戶籍戶别” 等信息,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鈕,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元):指轉出人員在您單位當年(自然年)實際發生的月平均工資。可以保留到角,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标準。
4、勾選“該職工已辦理退工備案登記手續,以上項目真實填寫,若與實際情況不符,願承擔相關責任”。最後點擊“提交”按鈕。
(三)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轉出變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轉出變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轉出人員信息的申報錄入。
四、補繳人員本單位正常繳費的在職職工,因各種原因,參保單位未及時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需進行補繳的,參保單位可按規定為職工個人辦理補繳變更(網上補繳最早可從申報當月前的6個月起)。
(一)操作步驟:
1、錄入補繳人員的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或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圖标,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出補繳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在省市”、“戶籍戶别”等信息;“申報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出封存人員的“繳費方式”、“個人序号”等信息。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鈕,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補繳起始年月:指本次補繳時段中的起始月份,最早為申報當月的前6個月,且不得早于本單位的成立日期,格式為四位年份加兩位月份,如:201207。若在完成新進或轉入變更操作後,直接點擊“輸入補繳”按鈕進入補繳界面的,補繳起始年月自動匹配為繳費起始年月,無需錄入。
4、補繳截止年月:指本次補繳時段中的截止月份,不能晚于申報當月的前一個月。格式為四位年份加兩位月份,如:201207。
5、當年補繳基數:指與當前社會保險費繳費年度内的繳費基數相同的繳費水平。由系統自動生成,無需錄入。
6、上年補繳基數:指與上一個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内的繳費基數相同的繳費水平。若補繳時不涉及到上一個社保繳費年度的月份,此項無需錄入。
7、确認無誤後點擊“計算”按鈕,系統自動計算此次補繳所涉及的險種及金額。
8、勾選“該職工已辦理用工備案登記手續,以上項目真實填寫,若與實際情況不符,願承擔相關責任”。最後點擊“提交”按鈕。
(二)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補繳變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補繳變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補繳人員信息的申報錄入。
五、封存人員本單位正常繳費的在職職工因各種原因如勞動合同中止、被羁押、拘役審查、勞教、失蹤、下落不明等, 參保單位可按規定為職工個人辦理封存變更。
(一)操作步驟:
1、錄入封存人員的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或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圖标,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出封存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在省市”、“戶籍戶别”等信息;“申報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出封存人員的“繳費方式”、“個人序号”、“月繳費基數”和“繳費狀态”等信息。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鈕,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封存原因:根據封存人員的實際情況在下拉式菜單欄裡選擇,如勞動合同中止、被羁押、拘役審查、勞教等。
4、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元):指封存人員在您單位當年(自然年)實際發生的月平均工資。可以保留到角,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标準。
4、勾選“單位承諾以上所填寫内容全部屬實,如有不實以及由此産生的後果概由單位負責。”最後點擊“提交”按鈕。
(二)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封存變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封存變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封存人員信息的申報錄入。
六、啟封人員在參保單位中暫停繳費的職工,申報辦理恢複繳費手續。
(一)操作步驟:
1、錄入啟封人員的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或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圖标,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啟封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在省市”、“戶籍戶别”等信息;“申報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出封存人員的“繳費方式”、“個人序号”和“繳費狀态”等信息。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鈕,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元):指職工啟封後,用以确定本次繳費基數的月平均工資。可以保留到角,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标準。點擊“确定”按鈕後系統會自動生成繳費基數。
4、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根據單位錄入的月平均工資确定,最低不低于本社保年度繳費基數下限,最高不超過本社保年度繳費基數上限。
(二)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啟封變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啟封變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啟封人員信息的申報錄入。
七、繳費基數調整因社會保險費專項審計、勞動仲裁、監察等原因,用人單位可調整參保人員當年度繳費基數。
(一)操作步驟:
1、錄入繳費基數調整人員的公民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點擊“确定”按鈕,系統将自動校驗您填入的人員身份信息。校驗通過後,您可繼續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校驗不通過,您需核對身份證信息并進行重新錄入,或點擊頁面右下角的“取消”圖标,退回到首頁中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2、校驗通過後,系統會在“個人信息”和“申報信息”區域自動顯示出繳費基數調整人員的“姓名”、“性别”、“戶籍所屬省市”、“戶籍戶别”、“原繳費基數(元)”、“調整起始年月” 、“調整結束年月”,請您核對無誤後再錄入其它相關信息;若個人信息有誤,請您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重置”圖标,重新錄入公民身份号碼。
3、在“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元)”項目中錄入繳費基數調整人員的月平均工資性收入(保留到角),點擊确定按鈕後,系統将在“調整後繳費基數”欄目中顯示調整後需繳納的繳納金額。
4、取消按鈕清除當前頁面的所有錄入信息并退出到首頁選擇其他辦事功能。
5、點擊“提交”按鈕,提交您錄入的信息。
(二)待出現相關的提示信息後,可點擊相關按鈕繼續進行下列後續操作:
1、打印申報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繳費基數調整的申報表自行存檔備查。
2、打印核定表:參保單位可打印該繳費基數調整的核定表自行存檔備查。
3、繼續輸入:參保單位可繼續進行第二條繳費基數調整的申報錄入。
(三)如需撤銷繳費基數調整的申報,可點擊頁面左側的“業務撤銷”,進入相關頁面進行撤銷操作。
網上的繳費基數調整申報,僅适用于當年度本單位内未發生補繳的職工,且調整後的繳費基數必須大于原繳費基數,否則應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櫃面辦理。
八、社會保險其他業務(一)撤銷業務:通過網上繳費申報系統的變更,當前申報月期間可以通過網上申報撤銷。
(一)操作步驟:
1、錄入需要撤銷人員的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号碼後,點擊“查詢”按鈕,系統顯示個人信息以及可撤銷的業務條目。
2、勾選需要撤銷的業務項目,并點擊“撤銷”按鈕,即可撤銷當前選擇的業務。
3、網上撤銷功能隻能對當月的網上申報進行撤銷操作。
4、如要撤銷一人多條申報的變更,需按照業務申報順序逆向撤銷。如轉入和補繳操作,應先撤銷補繳變更申報,再撤銷轉入變更申報,在撤銷補繳變更申報前,轉入變更欄無“撤銷”按鈕。
網上撤銷功能隻适用于同一數字證書網上申報的業務,無法對櫃面和其他數字證書申報的業務進行撤銷操作。
(二)申報表打印錄入相關查詢條件後,按确定可查詢并打印相關申報表信息。
錄入公民身份号碼,選擇相關查詢條件後,按“确定”可查詢相關申報表信息, 點擊“操作”欄下的“打印”按鈕,即可打印申報表。點擊“重置”按鈕可清空當前信息
點擊“申報表打印”按鈕
(三)核定表打印錄入相關查詢條件後,按确定可查詢并打印相關核定表信息。
錄入公民身份号碼,選擇相關查詢條件後,按“确定”按鈕可查詢相關核定表信息,點擊“操作”欄下的“打印”按鈕,即可打印核定表。點擊“重置”按鈕可清空當前信息
點擊“核定表打印”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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