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已經還了超過10天
突然收到一條短信
說租車期間輪胎被劃傷
要承擔505元維修費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近日,一位市民
在武漢城市留言闆反映
訴說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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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收到的扣費提示。
車子都還了10天,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說我租車期間輪胎被劃傷,讓我承擔505元維修費。”5月17日,市民高先生在武漢城市留言闆上留言,又氣又惱。據悉,當事人還車後,存在40分鐘管理真空期,租車公司卻回應:“不排除第三方所為,但租車人要承擔舉證責任。”
29歲的高先生告訴記者,他使用EVCARD共享汽車已有十幾次,一直都是使用的支付寶信用免押支付。
5月2日14時49分,他在江夏中央大公園公共停車場通過EVCARD租車APP下單,租了一輛别克新能源小車,回了一趟老家黃岡,3日14時58分将車歸還。
“5月13日中午,我收到短信提醒,說我有一個維修訂單超過7天沒支付。”高先生表示,收到短信當天,聯系租車公司後客服發給他一張車輛右側車身全貌以及一張輪胎局部破損照片。照片顯示,輪胎側面大約有一道4厘米長破口,對方告訴他,車輛左前輪受損。
“我租車跑高速,如果發現車有損傷,我肯定不會用。”高先生說,他租車和還車時都拍了照片,因車本身有胎壓報警裝置,加上輪胎是黑色的,當時壓根沒細看。照片都是在APP内拍攝上傳的,他未留下原片。
“說車左前胎是我弄破的,我不認同。”高先生強調,租車前十幾分鐘他曾路過停車場,這輛車曾被人短暫下過單,後來不知何故很快歸還了,自己是下一個客戶;此外,對方提供的輪胎破損照片,是在他還車40分鐘後拍攝的。“這段時間,不能排除有人惡意劃傷車胎,憑什麼責任一定要讓我承擔?”
對于高先生的疑問,租賃公司客服人員堅持認為“如果不能證實之前有損傷,則沒法申訴”。
高先生沒法舉證,5月17日,租車公司通過支付寶從其賬戶上扣走了這筆505元的修車費。
租賃公司:不排除第三方所為
但租車人仍應舉證
客戶租車時沒發現輪胎破損,事發10天後讓其賠償維修費,這是否合理?24日,長江日報記者聯系上EVCARD租車公司——環球車享武漢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車管員陳先生,他依然認定高先生應該為輪胎有傷承擔責任,并解釋公司這樣操作是有道理的。
事過10天後,租車公司客服人員發給當事人的車損照片。
陳先生表示,公司一共有200多輛分時共享汽車,分布在全市十幾個停車點。交車和收車确實沒有人工驗車環節,都是通過APP線上完成的。
他介紹了公司租車流程:上一個客戶還車後,公司會派巡檢員在最快時間内趕到,對車進行整備,确認沒有大問題後才會上線對外出租。客戶還車後,巡檢員也會對車進行仔細檢查,如果發現問題,則按規定短時間内指出問題,和客戶聯系磋商。
破損的輪胎。
他認為,這輛車輪胎這麼大傷痕,可能是行車途中碾壓到什麼東西造成的。為何長達10天未通知當事人?他表示雖未進行調查,但他分析,可能是當事人電話沒接,或注冊登錄用的是别人的手機号。對此,記者向當事人求證,當事人予以否認。
陳先生強調,因為網絡共享租車特點,公司巡檢員不可能24小時在車跟前。作為租車APP使用者,用車前一定要繞車一周仔細檢查,對車身存在的瑕疵和問題,最好拍攝照片和視頻,要麼通過網絡上傳報備,要麼通過電話人工報備。否則導緻的不利後果就應由當事人承擔。
“我們能提供根據之前的照片進行比對,證明這個破損之前沒有,而他不能提供……”陳先生還表示,即便存在當事人還車後有人惡意劃傷輪胎的可能,查看監控及調查的舉證責任也必須由高先生來承擔。
律師:租車公司沒有完成舉證責任
誰主張誰舉證
5月24日,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認為,雖然确實存在輪胎在高先生接車之前就有問題的可能,但如不能提供接車時的關鍵證據,高先生以此為由主張免責不能成立。
不過,對于租車公司工作人員說的“舉證責任在租車人”,劉律師指出不符合“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定。
客服人員評判邏輯和理由。
“租車人還車,距離車管員拍攝有40分鐘時間差,租車公司應該首先證明該車的輪胎被劃傷不是在這個時間段内,否則租車人不存在舉證責任的問題。”他表示,根據目前的證據來看,租車公司在沒有完成自己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就單方面認定是高先生租車期間該車的輪胎被劃傷是不嚴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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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江日報 武漢城市留言闆 記者:尹勤兵 編輯:趙樂甯 程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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