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動作還真是快,前幾天還在征求意見,上周五收盤後突然就發文宣布要修改可轉債的交易規則,而且周一,也就是今天就立即執行了,具體有哪些變化,對大家交易又有那些影響呢?今天跟大家好好說一下
首先是一些規則表述上的變化,也就是咱們日常交易當中的一些叫法,比如:
以前叫“競價交易”,現在叫“匹配成交”,以前叫“協議大宗交易”,現在叫“協商交易”,以前買賣可轉債的單位是“張”,買十張、一百張等等,現在把單位名稱改成了“百元面額”,這些改都說白其實就是統一了一個叫法,沒有實質的改動。不過有一個細節需要注意的是上交所可轉債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從原來的0.01元變成了0.001元,小數點後面是三位數了。(圖一)
其次,在漲跌幅限制和有效申報價格範圍方面,也做出了調整,雖然具體規定有所差别,但是滬深兩市最終在可轉債漲跌幅的限制方面達成了一緻,具體情況如下:
在可轉債上市首日方面,上交所設置了一個差别的漲跌幅限制比例,漲幅比例57.3%,跌幅比例43.3%。深市雖然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是全天都設置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而仔細看一下這個有效申報價格範圍,我們會發現,在深交所上市首日的可轉債,開盤集合匹配的範圍是發行價的正負30%之内,連續匹配階段報價不能超過最近成交價的正負10%的範圍,而且最總要的是,全天不得高于發行價的157.3%并不得低于發行價的56.7%,所以這麼一看好像滬深兩市雖然限制的方法不完全一樣,但是最終的結果好像是殊途同歸啊。
而從上市第二天起,滬深兩市的漲跌幅就都限制在20%了。(圖二、圖三、圖四)
另外,還有兩個影響不算很大,但是大家也需要知道的内容,一是明确了盤中臨時停牌機制,二是增加了一個特殊标識,可轉債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時候證券簡稱前面會加一個“Z”,具體大家可以看下圖(圖五):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相信很多人今天也都接到券商的電話了,上交所提高了可轉債交易的經手費,從原來的萬分之0.01、單筆不超過100元,提高到了萬分之0.4、單筆無上限,漲了多少倍大家自己算吧,反正是和深交所保持一緻了。
咱也不敢瞎說啥,反正交易所說啥就是啥,不過話說回來,要說比狠還是你們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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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傑,申萬宏源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證書編号:S0900611080009。本文所載信息及表述觀點僅代表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薦。本人不對所引發的損失負任何責任,投資人須對自主決定的投資行為負責。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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