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9月10日
是我國第38個教師節
說到老師,大家會想起什麼?
“再耽誤大家2分鐘,我們就下課了”
“大家看,我要變形了”
“奇變偶不變,符号看象限”
這些熟悉的話語
陪伴了我們十多年的學生時代
時而嚴肅時而可愛的老師
帶給我們少年時代溫暖的回憶
轉眼教師節臨近
在給予老師祝福的同時
小編想問問大家
你知道法律是如何
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的嗎?
教師享有哪些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如果合法權益受到侵犯
教師該如何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内,作出處理。
教師工作上作出突出貢獻
會有獎勵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由所在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有突出貢獻的教師,應當予以表彰、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還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向依法成立的獎勵教師的基金組織捐助資金,對教師進行獎勵。
教師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主體
教師管理是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
既要規範教師職業行為規範
也要維護好教師的合法權益
切實做到對教師的嚴管厚愛
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态
和良法善治的育人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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