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記者11月9日從貴州省民政廳獲悉,日前貴州省民政廳、财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标準的通知》,調整傷殘人員、“三屬”、“三紅”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标準,此次調整所需中央财政和省級财政負擔的經費,由省級财政下撥,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調整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記者11月9日從貴州省民政廳獲悉,日前貴州省民政廳、财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标準的通知》,調整傷殘人員、“三屬”、“三紅”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标準,此次調整所需中央财政和省級财政負擔的經費,由省級财政下撥。
據了解,調整後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标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标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标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此外,在鄉老複員軍人生活補助标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标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标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标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
省民政廳優撫安置局介紹,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4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标準,第27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标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标準。調整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标準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6620元、6410元、6200元;十級因戰、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标準為每人每年8100元、6930元,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740元、63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标準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标準,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
在鄉老複員軍人最低達到11462元(不含省級補助資金和各地自然增長機制)。部分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補助30元。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每人每月達到390元。
文:歐陽蔚華 編輯:武芮西 編審:黃桂花 石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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